安徽省马鞍山市提高扶贫攻坚财政政策“含金量”
财政资金和政策是减贫脱贫的“助推剂”,安徽省马鞍山市切实增强系统思维,从宏观、中观、微观上完善向贫困区县、贫困村、贫困户分类聚集的公共财政资源配置,既“输血”更“造血”,既摘“穷帽”更拔“穷根”,将资金用到真正贫困人口身上,将政策落到真贫的根子上。
一、落实完善扶贫政策。先后出台《马鞍山市财政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马鞍山市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资产收益扶贫实施意见》等配套政策,完善脱贫攻坚机制,强化投入保障,全力支持脱贫攻坚。贫困县财政也相继出台意见,落实财政扶贫政策。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持脱贫攻坚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加强财政支持脱贫攻坚报表报送工作,明确县区专人负责扶贫资金数据统计、分析总结,并由县(新区)主要领导签字后及时上报。加强扶贫政策培训,为全市扶贫驻村工作队成员解读财政支持脱贫攻坚政策。开展县乡村三级财务人员财政扶贫政策集中培训,三期共培训312人。
二、强化扶贫投入保障。按照政府扶贫投入力度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的原则,积极筹措资金支持脱贫攻坚。今年以来,马鞍山市筹集扶贫资金12916.6万元。一是建立专项扶贫资金稳定增长机制。截至7月底,已安排专项扶贫资金7611.6万元,除安徽省级以上财政安排专项扶贫资金3298.6万元以外,市县财政认真落实“按照新增财力的10%以上”增设专项扶贫资金,强化投入保障。2017年,市、县两级财政安排专项扶贫资金4190万元,比上年增加2149万元,占地方财政收入增量的16%,比上年增长105%。其中,市级财政安排专项扶贫资金规模达到2200万元,比上年增加1200万元,占地方财政收入增量的10.4%,比上年增长120%。二是清理收回的可统筹部分用于脱贫攻坚50万元。三是整合各类涉农项目资金5255万元。
三、强化扶贫资金监管。制定转发《切实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的通知》《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办法,准确把握资金使用范围,严格遵守中央和安徽省有关政策规定,精确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户,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督促项目主管部门和实施单位切实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及时向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切实解决“钱等项目”问题。截至2017年7月31日,市及贫困县(新区)筹集专项扶贫资金7611.6万元,实际支出7291.8万元,支出进度达到95.8%,超出序时进度37个百分点。为确保扶贫资金安全,制定马鞍山市财政支持脱贫攻坚督查工作方案,明确督查对象,细化督查内容,创新督查方式,做到日常督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县乡自查与市县两级互查相结合。今年以来,市及县(区)财政相继开展了脱贫攻坚自查、互查、督查20次,投入力量124人,深入28个贫困村、2607户贫困户,督查资金累计12449万元。
四、探索资产收益扶贫“新路子”。马鞍山市从本地实际出发,积极探索资产收益扶贫新路子。郑蒲港新区利用扶贫小额信贷政策,探索走出一条“扶贫资金投入、市场主体运作、贫困户入股分红”的金融扶贫路子,由同创公司、官塘村和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共同发起成立马鞍山思源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金755万元。其中,同创公司国有资本投入50万元;官塘村集体整合扶贫资金入股40万元。由郑蒲港新区政府性担保公司担保,133户贫困户每户向银行申请5万元共计665万元贷款入股,贫困户通过稳定股权享受股份分红收益。贫困户每月获取股份分红收益5.32万元,户均每月400元。两县一区通过实施光伏电站扶贫、小额信贷扶贫、农业产业扶贫等项目,在为贫困村集体经济组织创收、增加贫困户收入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据统计,用于资产收益扶贫资金22698.9万元,为贫困村集体经济组织增加收入163.8万元,村均增收5.85万元;带动贫困人口增收663.8万元,贫困人口人均增收90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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