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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商南县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供应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商洛市商南县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CG-2025-019
项目名称:商洛市商南县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2.43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2.43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县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824,3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24,3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其他服务 主副食供应服务采购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824,300.00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县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供应服务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县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供应服务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的说明及食品安全质量承诺书; (3)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许可项目应包含本项目所需的相关食品销售;(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5)提供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书面声明;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食品安全事故声明;(6)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附网站查询截图); (7)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其磋商响应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18日 至 2025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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