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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市九龙坡区新宏大道75号负1号-0339车位(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拍卖公告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5年12月12日10时起至2025年12月13日10时(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进行公开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重庆市九龙坡区新宏大道75号负1号-0339车位
据评估报告载明:建筑面积:34.27平方米,房屋登记用途为停车用房,建筑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土地登记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建筑功能:采光、通风、日照差,且已办理网签。
注:1、标的物所在小区为“恒大香山华府南区”,处于闲置状态、车位号不清晰,且已办理栋证《不动产权证书》【渝(2022)高新区不动产权第000428530号】,未办理分户的产权证,能否办理分户产权证及办理的流程、费用等相关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并承担其相应风险。
2、本次拍卖范围包括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及所在物业共享的公共设施,不包括室内动产(充电桩等)、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详见评估报告。
3、标的物具体欠费情况在交付时以相关部门所确认的金额为准,由竞买人自行了解;该标的物所涉欠缴的水、电、物业及大修基金等费用由买受人核实并承担。
4、本次拍卖仅限小区业主购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向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提交房屋产权证明等产权材料、产权人身份证以便领取过户材料。如非小区业主参拍,即便系统显示成交,也不能办理过户手续,且保证金不予退还,请各竞买人注意。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价:5.36万元, 起拍价:3.752万元,保证金:0.4万元,增价幅度:500元(及其整倍数)。
重庆市九龙坡区新宏大道75号负1号-0339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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