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市沙坪坝区景阳路20号附12号13-4住宅用房及室内部分家具家电(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特别提醒:竞买人如需咨询,请直接联系公告中写明的拍卖辅助机构,网络司法拍卖活动不收取拍卖费用。法院从未委托公告中写明的拍卖辅助机构以外的其他中介机构,请竞买人务必对中介机构以法院名义进行收费的行为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申请人,被执行人无法通知,自本公告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特此公示。
拍卖公告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5年06月30日10:00时起至2025年07月01日10:00时止(即24小时,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重庆市沙坪坝区景阳路20号附12号13-4住宅用房及室内部分家具家电。
标的物介绍:拍卖标的物产权证号为:渝(2018)沙坪坝区不动产权第000757599号,房屋建筑面积为70.27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52.96平方米,房屋用途为成套住宅,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60年01月17日。所在物业名称为“康田漫城”,所在建筑物共33层(-2层至31层),约建成于2012年,钢混结构,配置2部电梯。拍卖标的位于名义层13层,户型为2室2厅1厨1卫,现出租。
注:1、据现场查勘了解到,该拍卖标的物现出租,但租赁在查封抵押之后,法院不予认可租赁,请各竞买人予以关注。
2、据小区物业介绍,该拍卖标的物截止2025年4月物管费欠费共计1697.76元,水、电、气等欠费情况不详,最终物业费及其他欠费以相关单位实际核算为准,请竞买人自行了解,相关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本次拍卖标的物包含室内装饰装修及部分家具家电,家具家电具体详情请查看附件《评估报告》。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价:58.791万元,起拍价(保留价):41.1537万元,保证金:58791元,增价幅度:2000元。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请及时与辅助拍卖机构重庆优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以便咨询下一步流程。 重庆市沙坪坝区景阳路20号附12号13-4住宅用房及室内部分家具家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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