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监管局:立足属地财会监督职能 以“三维协同”赋能西部金融中心建设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30日 08:21
重庆监管局:立足属地财会监督职能 以“三维协同”赋能西部金融中心建设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紧扣财政部党组“加强、聚焦、优化”工作方针,重庆监管局充分发挥就地就近监管优势,着力推进监管理念协同、内外机制协同、治用成效协同,坚持防风险、强监督、促发展一体谋划,以精准高效的属地金融监管,赋能西部金融中心建设。
一、深化监管理念协同,统筹“守底线”与“促发展”双向目标
金融监管兼具监督约束与服务保障双重属性,要把防控金融风险、守护国有金融资本安全和引导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有机统一。一是坚守金融监管政治属性,以“国之大者”引领监管履职。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会监督、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对标财会监督制度,厘清财政部门主责监督与有关部门依责监督的职责边界,做到到位不越位、补位不缺位。二是树立全周期监管理念,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持续优化监管方式,日常监管与专项监督相结合,将风险识别嵌入非现场监测、疑点研判、现场核查、整改督导全流程;拓宽风险关注维度,既紧盯不良资产处置、财务核算、集中采购等高风险业务领域,也关注机构经营战略、内控体系建设等深层次治理问题;实施分类精准处置,区分苗头性问题、机制性短板、实质性违规,分类施策,实现风险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治,防患于未然。三是聚焦金融赋能实体经济,以精准监管助推金融高质量发展。常态化研判普惠金融、农业保险、财政贴息等中央财政资金撬动金融资源的落地质效,精准纠治金融资源空转、赋能不足、靶向不准等问题,引导驻渝中央金融机构坚守主责主业、回归服务本源,以高质量金融监管护航地方经济稳健发展。
二、深化内外机制协同,构建多层次监督运行体系
面对区域金融业态多元、业务关联交织的现实特点,着力构建纵横贯通的多层次协同体系。一是强化局内业务联动,打通内部监管壁垒。推动金融监管同地方金融运行监测、债务监管、会计信息质量监督、专项资金审核等业务贯通,建立线索互通、成果共享工作机制,从全局视角审视金融领域问题,充分释放监管效能。二是深化跨部门协同共治,凝聚监督合力。加强与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地方金融管理部门等沟通交流,坚持职责清晰、优势互补原则,形成各司其职、同向发力的监督格局。三是优化央地双向联动,打通政策传导的工作链条。主动向财政部相关司局汇报属地金融运行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反馈制度执行中的基层堵点;加强与地方财政部门对接,紧盯财政金融制度执行,推动中央政策在地方落地生根。
三、深化治用成效协同,做好监管后半篇文章
坚持查改贯通、研用结合,把监管成果转化为机构治理效能和政策优化参考,使监管成效最终体现在问题整改落地、治理能力提升、政策优化完善之上。一是抓实分级分类闭环整改治理。聚焦非现场监测、现场核查发现的各类风险问题,实行分层分类整改治理。针对操作性疏漏问题,督促立行立改,即时纠偏;针对内控体系薄弱、制度机制漏洞,督促挖掘问题根源、补齐制度短板,健全内控约束;针对行业共性、普遍性风险隐患,组织开展行业自查自纠,做到查处一处、规范一片。二是坚持监管现场就是调研现场。依托驻地贴近一线的优势,把专项监督和调查研究深度融合。在监管实践中提炼真问题,解剖真实案例,客观反映政策落地堵点。既如实揭示风险隐患,也总结基层实践经验,形成高质量专题调研材料,切实发挥监管局“探头”“哨兵”“参谋”作用。三是积极践行寓监管于服务理念。在金融监管实践中注重财会政策宣贯,引导金融机构落实好过紧日子要求,优化资源配置,把更多金融活水导入实体经济重点领域。
下一步,重庆监管局将持续夯实“三维协同”工作模式,不断校准金融监管发力方向,统筹发展和安全,守牢区域金融安全防线,持续提升监管的前瞻性、建设性,为西部金融中心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财政监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