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监管局:专题学习新修改《注册会计师法》 进一步强化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监督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9日 09:47
山西监管局:专题学习新修改《注册会计师法》 进一步强化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监督
为深入贯彻《关于做好新修改注册会计师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落实加强财会监督工作部署,精准履行财政监督主责,近日,山西监管局组织召开专题学习会议,集中研学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解读修法核心要义,研究对属地证券所分所日常监管落实举措,持续推动注册会计师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会议指出,本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的修改是立足新时代市场经济高质量发展全局、适配财会监督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法治举措,充分彰显了国家规范财会行业、严惩审计造假、筑牢经济安全防线的坚定决心。修法工作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紧扣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堵点、执业监管难点、市场治理痛点,针对性补齐行业制度短板。相较于旧法,新法增设“监督管理”专属章节,系统性优化行业执业准入标准、细化执业行为禁止性条款、丰富常态化监管手段,同时大幅提升违法违规行为惩戒力度,构建起覆盖市场准入、执业开展、全程监管、追责问责的全链条、闭环式制度体系。
新法的修订实施,进一步压实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经济看门人”的法定职责,为严厉打击财务造假、审计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净化行业执业环境、规范资本市场秩序提供了坚实有力的法治支撑。山西监管局作为财政部派驻地方的专职监管机构,肩负着辖区内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日常监管、执业质量专项检查、行业风险防控等核心职责,是新法落地实施、行业监管提质的关键主体。全局干部职工必须提高思想认识,坚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学以致用,切实将法律条文规定转化为精准高效的财会监督实战能力,以法治赋能辖区财会监管工作提质增效。
全体参会干部紧扣新法修订重点、监管工作要点、行业发展痛点展开深入交流探讨。大家聚焦事务所设立准入机制改革、审计档案规范化管理、行业低价恶意竞争整治、执业过程中未保持职业怀疑、违规出具不实审计报告、新增监管处置措施等核心修订内容,逐条拆解新法条款的实操要求。同时,结合近年全国及山西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典型案例,精准梳理日常监管中的薄弱环节,为精准履职、严格执法夯实工作基础。
会议强调,全局干部职工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立足服务国家财经建设、护航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局,锚定财会监督核心职能,多措并举推动新法落地落细、见行见效。
一是构建常态化学习机制,深化法治素养建设。全面吃透新法立法精神、修订核心要义及配套制度规范,结合岗位监管职责开展对标学习,精准对照新法监管要求、处罚标准、责任边界查漏补缺。通过典型案例剖析、执法流程演练等方式,熟练掌握监管尺度、规范执法流程,全面提升干部队伍法治素养和专业监管能力,打造专业化、规范化财会监管队伍。
二是坚持严管严治基调,抓实属地日常监管。以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为根本执法遵循,聚焦资本市场审计、国企财务审计等重点领域,紧盯财务审计造假、违规承揽业务、执业程序流于形式、审计证据缺失、职业操守不严等突出问题。精准规范运用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限期整改、专项核查等监管措施,常态化整治行业乱象,持续净化辖区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生态。
三是健全协同监管机制,构建全域治理格局。健全完善跨部门协同监管工作机制,积极加强与属地财政主管部门、证券监管机构、注册会计师行业协会的常态化沟通对接。畅通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核查、成果共用的工作渠道,推动构建权责清晰、分工明确、协同高效、监管有力的行业综合治理体系,全方位提升行业治理效能。
下一步,山西监管局将以本次专题学习为重要契机,持续深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常态化监管。坚持规范监管与正向引导并重,督促辖区注册会计师及事务所坚守诚信执业底线、严守执业准则规范,持续提升执业质量和专业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审计鉴证核心职能,精准维护会计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稳定区域资本市场秩序,为山西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的财会监督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