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监管局:坚持“三个强化”扎实开展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监管工作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6日 08:27
河北监管局:坚持“三个强化”扎实开展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监管工作
河北监管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决策部署,对标对表财政部各项工作要求,坚持“三个强化”,全力推动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管理制度落地见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筑牢产权监管工作根基
持续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固本强基,加强工作统筹谋划,为规范开展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监管工作夯实根基。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工作重要意义。局党组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国有金融资本在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以及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在摸清底数、防范国有金融资本流失中的重要作用,深刻认识到强化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监管,是财政部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重要基础。二是加强工作谋划,压实岗位工作职责。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监管工作,健全内部工作机制,明晰岗位职责,指定专人牵头负责产权登记监管全流程工作,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时间表与路线图,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三是深学制度文件,统一工作执行标准。采取集中学习、专题研讨、政策解读等方式,组织业务人员系统学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吃透政策要义,厘清政策出台的时代背景、目标要求与实施路径,熟练掌握登记流程、审核要点,夯实履职基础。
二、强化跟踪督导,实现产权登记应登尽登
按照“应登尽登、应登即登、登则登准”的原则,抓实过程管控,强化跟踪督导,确保登记工作不错不漏。一是全面摸排底数,梳理机构基础信息。按照机构类型、所属部门、产权结构等多口径逐一梳理,全面掌握金融机构基本概况、隶属主管部门、产权层级结构等基础信息。对照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系统,排查应登未登情况。区分占有、变动、注销等不同登记类型,分类建立监管机构台账,确保登记范围不重不漏,夯实登记工作的数据基础。二是依托信息系统,动态跟踪工作进展。用好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管理系统,实时监测机构申报、审核流转情况,紧盯机构改制、股权变动、注销退出等关键节点,督促相关主体及时完成产权登记业务办理。三是健全沟通机制,做好业务答疑指导。与有关金融机构建立沟通机制,及时提示提醒,切实做到完整、准确填报信息,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及年度监督检查等业务。对未按要求办理占有登记及年度监督检查的金融机构,通过正式发函、在线沟通等方式进行督促指导。
三、强化协同联动,凝聚产权监管工作合力
积极构建纵向贯通、横向协同的工作格局,打通信息壁垒,提升监管效能。一是及时请示汇报,精准把握政策口径。针对机构认定、业务处理等疑难问题主动向财政部金融司请示汇报,及时沟通,争取业务指导,确保政策执行不走偏、不落空。同时,及时响应司局重点关注的问题,按要求保质保量报送年度监管报告。二是深度对接地方财政部门,掌握属地工作实情。加强与河北省财政厅的沟通对接,督促地方压实管理责任。共享台账资料,全面掌握省、市、县三级产权登记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了解河北省国有金融机构实收资本情况。三是加强行业监管部门联动,消除产权登记监管盲区。主动对接属地证监局、金融监管局等部门,就产权登记涉及的机构基础信息核实、监管工作衔接等事项建立沟通机制,全面摸排有关行业学会、协会,重点核查相关机构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情况。通过跨部门信息共享与联合研判,凝聚多方监管合力,切实消除监管盲区。
下一步,河北监管局将持续压实监管责任,不断优化监管方式,充分发挥“哨兵”“探头”作用,持续提升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管理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