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采购公告| |资讯中心| |采购机构| |项目中心| |供应商库| |会员中心| |招标助手| |专家库 |
信息搜索

山东交通以法治之力守护绿水青山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1日 09:00

山东交通以法治之力守护绿水青山
8月17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落地见效,在法治轨道推进美丽山东建设情况。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为保障法典在山东交通运输领域实施,山东省交通运输厅修改了《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山东省水路交通条例》2件地方性法规和《山东省京杭运河航运污染防治办法》《山东省小清河交通管理办法》2件政府规章,实现了与法典规定有效衔接。

针对农村公路管养,修订后的《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新增条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统筹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城乡环卫一体化、乡村旅游发展与人居环境改善,打造美丽公路;明确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由县、乡(镇)政府和村委会负责人担任各级路长,构建“政府主导、交通牵头、部门协作、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保障农村公路安全、畅通、整洁,进一步提升城乡居民出行体验与生产运输效率。

近年来,山东已建成国内首个集研发设计、智能制造于一体的内河新能源船舶制造基地。结合法典关于推广低碳交通运输工具的规定,修订后的《山东省京杭运河航运污染防治办法》《山东省小清河交通管理办法》明确提出,鼓励新建船舶采用电能、液化天然气等清洁低碳能源,支持水路运输企业发展集装箱和清洁低碳能源运输。

在强化航运污染管控方面,聚焦京杭运河山东段作为全省内河航运主干道、2000吨级船舶及万吨级船队可直达长江的航运实际,新修订的《山东省京杭运河航运污染防治办法》明确禁止在港口区域违法堆放、倾倒、掩埋、排放污染水体物体,并针对船舶违法排污、港口未配建相应污染物接收设施等行为完善相关处罚种类,确保罚款额度与法典规定保持一致,全力守护重点水域生态环境。来源: 中国交通新闻网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展会推荐 | 网站导航 | 友情链接 | 自助友情链接 | 机构文件 | 汇款帐号 | 网站律师 | 联系我们 |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2000-2026 本站网络实名/中文域名:"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中文网 政府采购网.中文网 招标网.中文网"
本网站域名:www.chinabidding.org.cn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京ICP备2021005469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05260
技术支持:北京中政发科学技术研究中心 政府采购信息服务:政采标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管理:政府采购招标中心 联系电话:010-68282024 83684022 传真:010-83684022 更多联系电话...
标讯接收邮箱:service@gov-cg.org.cn 供应商邮箱:zfcgzb@gov-cg.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