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正创新提质效 精准监督护发展——厦门监管局会计监督检查的探索与实践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7日 08:32
守正创新提质效 精准监督护发展——厦门监管局会计监督
检查的探索与实践
会计监督作为财会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财经秩序、提升会计信息质量、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的重要抓手。近年来,厦门监管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紧扣财政部党组“加强、聚焦、优化”工作方针,持续探索监督模式、强化履职担当,在会计监督检查工作中形成了系统化做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机制筑基,规范流程锚定监管方向
为锚定新形势下会计监督方向,筑牢监管根基,厦门监管局以机制建设为抓手,从制度保障、数据支撑、流程规范多维度发力,推动监督工作提质增效。一是完善制度保障体系。先后出台厦门监管局财会监督试点工作重点企业监控操作规程、财会监督日常监控预警规则、备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日常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等制度文件,明确监管重点领域与核心内容,细化工作标准,规范操作流程,筑牢“制度先行、依法监督”的工作根基。二是构建数据监管基础。加强重点企业财会监督日常监控,系统归集重点监控企业财务资料,搭建基础数据资料库,并按报表格式梳理财务数据,为财务软件防舞弊精准分析、预警提示提供数据支撑。三是细化日常监管规范。修订完善财会监督工作规程等10项制度,形成“1+X”制度框架,推动监督流程标准化、规范化。不断完善内控规范,制定防止干预财政监管工作行为登记报告备案办法、监督检查外勤工作廉政报告制度、监督检查外勤风险防控办法等制度,进一步明确监管重点、操作流程和廉政要求,确保监督工作规范安全。
二、科技赋能,精准监管提升治理效能
为推动会计监督检查提质增效,厦门监管局聚焦科技赋能构建精准监管体系,通过升级信息平台、锚定监控靶向、深化非现场分析,以数字化手段破解监管难题,促进提升会计监督治理效能。一是强化信息化平台建设。深化与第三方软件公司技术协作,在原有基础上,完善辖区内非上市、非发债主体日常监管系统,优化初始数据导入模式与预警指标设置,扩容可比对数据库,充分释放系统分析预警功能。依托大数据分析技术,精准捕捉重点监控对象运营中的潜在风险,实现监管提质增效。二是增强日常监控靶向性。一方面,充分发挥会计评估监督检查综合平台分析预警功能,对提示注册会计师行业和资产评估行业有关机构、人员,以及企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报告存在的风险线索,辅助开展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促进提升工作效能。另一方面,分类施策开展监管分析,既重点关注财务数据增减异常问题,也深度核查重点科目真实性;针对集团公司监管,联动其核心子公司财务数据开展关联分析,提升监管研判的有效性。三是提升非现场监管实效。建立常规化、持续性、动态化的重点企业财务报表分析机制,综合运用单年度财务比率分析、跨时期趋势变动分析、同业比对分析等方法,全覆盖核查营运能力等通用指标。结合企业性质与行业特性聚焦专项指标,如对基础设施建设行业重点关注工程进度、财政资金使用等情况,对重点贷款企业核查会计信息真实性与资金使用规范性,对金融机构关注费用合规性与服务实体经济实效。
三、纠树并举,优化现场核查闭环机制
针对各类问题线索,厦门监管局采取发函关注或实地核查方式推进处置,对重大问题线索组建专项核查小分队实施“点穴式”精准核查。一是深挖彻查不留死角。结合日常监控基础信息,对行业共性问题,通过翻查账目、调阅资料等方式全面排查;对企业个性问题或复杂疑难问题,开展上下游延伸“穿透式监管”,确保问题线索核查见底清零。二是分类处置精准施策。依法依规用好监管关注函、管理建议书、问询、约谈等措施,对理解偏差、操作失误等主观性错误,提出调账、函复备案等整改建议;对轻微违反财政财务法规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性质严重的违规问题,报经财政部监督评价局批准后开展重点检查。三是构建监管闭环体系。对个案精准核查、深度剖析,坚持“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防范问题”全链条推进,通过“小切口”突破实现“大治理”成效。对超出本部门监管范围的问题,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形成监管震慑与工作合力。
四、协作共治,凝聚监管联动强大合力
以厦门市财会监督联席会议机制、厦门金融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为依托,深化与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协同,推动资源整合、优势互补,构建全域覆盖的会计监督格局。一是强化协同部署。在拟定年度财会监督工作计划时充分协商,立足相关监管部门法定职责,探索会计师事务所执业项目联合监管,推行“从企到所”“从所到企”双向监管与“一案双查”机制。通过整合人力物力资源,降低监督成本,规避重复监管与监管盲区,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拓宽监管覆盖面,提升综合效能。二是深化信息共享。建立常态化信息交流机制,互通年度财会监督重点工作、核心数据、经验做法与典型案例,协同开展区域内财政财务会计法规执行情况监督。对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会商研判、形成一致处置意见,放大监管效应。三是健全线索移送机制。推动监督成果互认共享,对核查发现的问题,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分工处置;对需其他部门处理的问题,依规移送相关单位;对涉嫌党纪违纪、职务违法犯罪的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四是联动推进人才培训。主动适应信息时代违规行为更隐蔽、违规手段更复杂的形势,建立包含地方财会高端人才、中介机构专家等在内的多层次人才库,联合举办辖区上市公司年报编制和审计机构年报审计培训会等,打造既懂财务又通技术的复合型“铁军”,推动监管模式从经验判断向数据决策转型。
发布日期:2026年0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