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要求第3部分:电梯交付验证》拟立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4日 09:55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要求第3部分:电梯交付验证》拟立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为维护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10月30日,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就《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要求 第3部分:电梯交付验证》拟立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9日。
该标准适用范围(曳引、强制和液压驱动电梯),提出电梯交付验证的自检程序、内容、方法和要求,对照《电梯安全技术规程》《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等规范,针对GB/T 7588.1规定的安全要求和(或)保护措施,提出通用要求及井道、机器空间和滑轮间,层门和轿门,轿厢、对重和平衡重,悬挂装置、补偿装置和相关的防护装置,导轨、缓冲器,驱动主机(含制动器),液压系统,电气设备(装置)及其连接,防止坠落、超速、轿厢意外移动和轿厢沉降的措施及相关安全保护装置系统等方面的自检内容和要求。
此次征求意见的目的意义:截止2024年底,我国在用电梯数量已突破1100万台,年产量约90万台。电梯是楼宇交通不可或缺的交通工具,作为老百姓“出行第一步、回家最后一程”,其质量安全水平关乎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而电梯也具有较大的危险性,因此国家将电梯纳入特种设备进行监督管理。
我国已建立了较为完备的电梯法规标准体系。我国电梯主体安全标准主要采用EN和ISO标准,目前已制定发布了60余项电梯国家标准。
GB/T 7588.1/2—2020《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是电梯标准体系中核心安全标准,其中GB/T 7588.1规定了乘客和载货电梯的安全技术要求和保护措施,对交付使用前的检查提出了原则要求。
《特种设备安全法》及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均要求电梯生产单位对其生产的电梯在申报监督检验及交付使用单位前应当自检合格。
但是对于制造安装完成的电梯,生产单位通常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如TSG T7001《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的项目和内容进行自检,而不是按照其所依据的产品标准进行自检。
安全技术规范只规定涉及安全的重要项目,而产品标准规定了电梯应满足的方方面面的质量和安全要求及技术指标。
因此,在GB/T 7588.1/2的基础上,亟需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GB 7588.3,提出电梯在制造安装完成后进行自检以验证符合产品安全标准要求的具体程序、项目、内容等。
强制性国家标准GB 7588.3的制定将发挥正向引导作用,进一步规范企业自检工作,有效促进电梯生产单位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核心产品安全标准技术要求,有力保障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的执行,支撑电梯行业的安全和高质量发展。 邢海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