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财政厅印发《山西省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审指导意见》(晋财购〔2025〕9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自2025年10月22日施行,实现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源共享,规范政府采购项目远程异地评审活动,提升政府采购项目评审质量和效率。
《指导意见》明确,山西省内的政府采购项目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采用远程异地评审方式:
(一)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采购项目;
(二)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或涉及技术复杂的项目,采购人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采用远程异地评审方式的;
(三)因专业特殊、技术复杂等原因,在采购人所在地(设区的市)无法抽取到足够数量或专业匹配的评审专家的项目;
(四)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采用远程异地评审的项目或采购品目。物业服务作为我省首批要求采用远程异地评审方式的品目。
鼓励采购人采取远程异地评审方式组织政府采购项目评审活动。采用远程异地评审的项目须按照本指导意见的要求开展采购活动。
下列项目不适用远程异地评审:
(一)涉密政府采购项目;
(二)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三)需现场查看样品、演示(需现场操作演示的)等特殊要求的项目;
(四)采用合作创新方式的采购项目;
(五)紧急采购等客观条件无法实现远程异地评审的项目。
原文如下: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审指导意见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