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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主体72类行为“不可为” 江西省九江市财政局出台政府采购负面清单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15日 09:12

四大主体72类行为“不可为” 江西省九江市财政局出台政府采购负面清单

本报讯 记者付娟 通讯员王丽芝报道 近日,江西省九江市财政局印发《九江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2025版)》(以下简称《负面清单》),聚焦政府采购全流程关键环节,结合“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清晰列出四大主体共72类禁止性行为,为全市政府采购当事人提供了清晰的“不可为”指南。

《负面清单》以 “全流程管控、分主体问责”为原则,针对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及供应商四大核心参与主体,逐一梳理禁止性行为,实现监管无死角。在采购全流程管控方面,清单从源头、过程、结果三个维度为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画出红线。源头环节严禁超预算、无预算采购及规避公开招标等行为;过程环节明确禁止设置不合理资格门槛、违规干预评审流程、未及时签订采购合同或不按规定公告合同信息等操作;结果管理环节则强化履约验收责任,要求严格执行资金支付时限,并畅通质疑投诉渠道,严禁对市场主体诉求敷衍推诿。

针对评审专家,《负面清单》重点围绕“公正独立”核心要求,明确禁止与供应商私下接触、泄露评审信息、偏离评审标准打分等行为,同时要求评审专家必须履行签字确认评审报告、配合质疑投诉调查等义务,为评审专家画出清晰“红线”,确保评审环节的专业性与公正性。

在供应商管理层面,《负面清单》明确了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的合规底线。严禁不具备资质条件的主体参与投标,严厉打击提供虚假材料、串通投标、恶意质疑投诉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明确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签或拒履合同、违法分包转包等违约行为的禁止性规定。

据九江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负面清单》的出台旨在精准破解当前政府采购领域的堵点难点问题,通过明确禁止性规定实现“三个提升”,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在提升市场公平度方面,《负面清单》直指地方保护、所有制歧视、设置不合理门槛等阻碍公平竞争的突出问题,消除各类隐性壁垒,确保所有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充分激发市场竞争活力。

在提升采购规范度上,《负面清单》对采购需求管理、方式选择、文件编制、评审组织实施、合同履约监管、资金支付等关键环节进行标准化约束,推动采购流程从“合规性审查”向“绩效性提升”转变,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此外,《负面清单》通过明确免收投标保证金、严控资金支付时限、规范收费行为、畅通救济渠道等举措,直接回应市场主体诉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增强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信心。

为确保《负面清单》落地见效,九江市同步建立“刚性监管+柔性引导”的双重保障机制,筑牢政府采购制度防线。

在监管方面,《负面清单》将清单执行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及投诉举报处理重点内容。对违反清单规定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约谈、书面提醒、责令整改等措施;对情节严重或拒不改正的,依法将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构成违法违规的,坚决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在宣传引导层面,九江市财政局将组织开展全市范围内的政策宣传、条文解读与专题培训活动,协助四大主体准确理解清单内容与合规要求,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从源头减少预防违规行为发生。

“《负面清单》既是‘禁令书’,也是‘指南针’。”上述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九江市将持续跟踪清单执行情况,动态完善监管措施,推动全市政府采购领域形成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推动政府采购工作更加规范、透明、高效,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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