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宁夏监管局:构建“四全”监管体系 全面提升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监管效能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15日 08:50
财政部宁夏监管局:构建“四全”监管体系 全面提升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监管效能
宁夏监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部党组关于“加强、聚焦、优化”工作方针,立足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监管职责,强化财会监督,创新监管方式,构建全方位、全流程、全覆盖、全链条的中央转移支付监管体系,推动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双提升。
一、全方位顶层谋划,搭建“目标-路径-导向”大框架
财政转移支付是政府实现宏观调控目标的重要政策工具,主要用于解决地区财政不平衡问题,推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宁夏监管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位谋划、精心组织,夯实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监管职责,明确工作思路。一是以“精准、安全、高效”为目标。深刻认识中央转移支付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将资金的精准、安全、高效使用作为监管工作履职尽责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锚定目标,靶向施治,推动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精准滴灌、安全运行、高效发力。二是加强监管路径管理。进一步优化完善国债资金监管、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转移支付预算申报审核、转移支付绩效评价四类监管路径,针对业务特点,夯实基础,规范流程,优化方式,促进转移支付监管质效整体提升。三是坚持问题导向。以发现问题、纠正问题、解决问题为指引,带着强烈的问题意识,增强斗争精神,发挥专业优势,主动发现资金管理使用的矛盾问题,推动问题有效解决。
二、全流程闭环监管,贯通“事前-事中-事后”全周期
提升转移支付监管质效关键在于打破环节壁垒,实施全生命周期管理,对事前、事中、事后分类施策,统筹推进,形成管理闭环。一是事前审核规范化。制定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申报审核工作实施办法,明确审核要点和审核方式,从制度层面规范审核操作;审核中重点关注基础数据,通过资料审核、信息系统数据比对和现场核证,指出不符合政策要求的申请事项并予核减。二是事中监控常态化。依托中央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开展常态化监控,及时发现资金分配、下达、拨付、使用以及项目实施、财务管理、政府采购等方面的问题,纠正偏差,督促整改,做到“日监控,月报告”。三是事后评价精准化。认真分析绩效评价指标,充分结合日常监控收集的数据信息,横向和纵向比较分析资金方向、规模变化等情况,精准定位绩效评价的着力点和突破点,以点带面,对项目和资金的管理使用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
三、全覆盖监控体系,打造“线上+线下”双通道
针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多、体量大、链条长、环节多”的特点,宁夏监管局优化监管模式,打造“线上全面监控、线下精准核实”的转移支付监管双通道,推进监管向数字化、立体化转型。一是线上监管全域覆盖。依托中央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对转移支付项目开展全链条贯通监督,促进资金管理使用从“最初一公里”到“最后一公里”安全有序规范、发挥效益。二是线下监管穿透底层。在对线上数据整合分析的基础上,锁定重要疑点信息开展现场核实,通过与工作人员座谈、实地查看项目、调阅档案资料、比对数据信息等方式,查实查深问题,透过问题表象深入查找分析成因,触类旁通查找共性问题和连带问题。
四、全链条责任落实,拧紧“主体-协同-整改”责任链
构建责任明晰与协同共治的责任体系,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履职尽责,协作配合,形成各负其责、多管齐下的完整责任链条。一是层层压实主体责任。为加强转移支付资金监管,2025年下半年调整优化处室职能,把原来各处对口分工的转移支付监管职责统归一个处室,统筹协调转移支付所有事项,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监管任务到岗到人,层层明确目标、传导压力,鼓励创新,激励作为。二是纵横联动凝聚合力。联合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属地中央转移支付监管工作制度,建立数据共享、工作会商、联合督导机制,打通监管信息孤岛,推动齐抓共管共治,拓宽监管成果,提高监管质效。三是整改问效动真碰硬。高度重视整改工作,以“处理一例、规范一类、治理一域”为目标,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强化过程纠偏和建立长效机制,对于能够立即整改的,督促立行立改,及时纠偏,对于需长期完善的,实行销号管理,紧盯不放,督促相关单位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跟踪整改措施和整改进度,推动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规范、高效。
来源:财政部宁夏监管局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