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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全力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25日 08:31

庆阳全力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

本报讯 近年来,甘肃省庆阳市财政局以“优化营商环境提质增效年”行动为牵引,聚焦目标谋落实、瞄准堵点求突破、把握时势抓创新,优化流程,强化服务,全力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模式,精心打造“阳光采购”服务品牌,为全市营商环境提供了强有力支撑。

围绕影响营商环境提升的“堵点”“难点”,庆阳市财政局出台文件,明确提出了“五个一”。即:采购人在评审结束、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确认后1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自合同变更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发布合同变更公告;在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1个工作日完成合同公告及备案;履约验收合格后1个工作日内发布验收结果公告;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项目,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等有效支付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并鼓励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支付,极大提升了政府采购效率。

庆阳市财政局坚持“无预算不采购”,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从严从紧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格控制新增资产,加强对采购单位的资产负债监控,重点关注单位往来账务情况,对存在欠付企业账款的单位,从实严判,对无预算采购、挤占挪用等违规行为造成负债的单位,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购置新增资产,不得开展任何政府采购活动,切实维护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

庆阳市财政局制定印发文件,对市直全额拨款预算单位实有资金实行财政专户代管,在不改变预算单位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前提下,实行财政专户储存、分账核算。依托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实现资金额度自动控制、单位录入申请、主管科室审核、专户直接支付、收支票据自动流转的全流程信息化管理,让供应商收款更加安全快捷。

全面推行政府采购“承诺+信用”准入管理,对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以承诺方式代替资格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将原来的六项承诺融合到“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供应商只需对承诺内容及提供的审查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同时推动信用数据共享应用,预防失信供应商违规提交承诺函损害采购人合法权益,采购人、代理机构在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前,依托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公开渠道,对拟中标(成交)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开展信用甄别。

围绕“减周期、降成本、优服务、促公平”目标要求,庆阳市突出“数据集成化”,优化服务新环境,充分用好公共资源交易“全省一张网”,推动政府采购交易项目“应进必进、应进全进”,推动政府采购电子化服务平台建设,将甘肃省政府采购网与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互联互通,实现政府采购项目公告一网发布、同步上线、数据共享。同时扩展延伸电子平台的服务功能,充分释放挖掘数据要素价值,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提高政府采购交易全过程精准化监管能力,提升政府采购便利化水平。

(许怀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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