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6〕172号),我部组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监管中心等单位起草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广播电视监测台(站)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baoyz@263.net。
2.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2号广电总局监管中心;邮政编码:100866。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9日。
附件:广播电视监测台(站)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