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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未按规范要求发布公告,将在代理机构执业评价中予以扣分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25年02月19日 09:28

福建:未按规范要求发布公告,将在代理机构执业评价中予以扣分 
    获悉,2月17日,福建省财政厅发布《关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的提示函》,未按规范要求发布公告内容的,将在代理机构执业综合评价中予以诚信扣分。

为防范代理机构在发布项目结果公告时,把不属于公告内容的附件进行上传,如如投标文件等,造成供应商商业秘密泄露。即日起,凡因审核不严,未按规范要求发布公告内容的,将在代理机构执业综合评价中予以诚信扣分。

原文如下:

关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的提示函

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近日,有多家代理机构在发布项目结果公告时,将不属于公告内容的附件上传政府采购系统,如投标文件等,造成供应商商业秘密泄露,损害了供应商的利益。为防范此类事件再次发生,请各代理机构务必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财办库〔2020〕50号)(以下简称“规范”)要求发布公告。即日起,凡因审核不严,未按规范要求发布公告内容的,将在代理机构执业综合评价中予以诚信扣分。

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

2025年2月17日

黄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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