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悉,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发布《关于动态调整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等级的通知》?(粤交基〔2025〕94号),其中2家单位在参与广东省公路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时,其信用等级先按招标文件中信用等级确定原则确定其信用等级,并在此基础上再降低一级信用等级对待,自2025年2月17日0时起应用,在此时间之前已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项目仍应用2023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
原文如下: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动态调整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等级的通知
粤交基〔2025〕94号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公路事务中心,省公路事务中心,省交通集团,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广东冠粤路桥有限公司、广东路路通有限公司、广东华路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地质勘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华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梅大高速茶阳路段“5·1”塌方灾害调查评估报告,2025年2月,我厅对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广东冠粤路桥有限公司、广东路路通有限公司、广东华路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地质勘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华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实施了行政处罚。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粤交〔2021〕20号)关于信用评价动态管理的相关规定,经研究,现对上述单位的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等级进行动态调整,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广东冠粤路桥有限公司、广东路路通有限公司、广东华路交通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的2023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等级为AA级,现调整为A级,具体专业类别见附件。
二、广州地质勘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华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未参与2023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目前暂无2023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等级,该2家单位在参与广东省公路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时,其信用等级先按招标文件中信用等级确定原则确定其信用等级,并在此基础上再降低一级信用等级对待。
三、以上6家单位中有2024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参评项目的,我厅在评价过程中将考虑本次行政处罚的影响,其2024年度信用等级在信用评价结果公布后按最新评价结果应用;无2024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参评项目的上述从业单位,本次信用评价等级动态调整结果应用的有效期为1年。
四、本次信用评价等级动态调整结果自2025年2月17日0时起应用,在此时间之前已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项目仍应用2023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5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