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湖南监管局:综合运用“三三法” 加强中央在湘金融机构财会监督工作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25年02月07日 08:53
财政部湖南监管局:综合运用“三三法” 加强中央在湘金融机构财会监督工作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首次提出建设金融强国的目标,并将加强金融监管放在四大举措的首要位置,充分体现了加强金融监管对于建设金融强国的重要意义。加强财政金融监管是财政部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的重要体现。湖南监管局认真落实财政部工作部署,利用派驻地方熟悉基层的优势加强中央在湘金融机构财会监督,运用“三三法”即在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抓好三方面工作,全方位提升财政金融监管工作实效。
一、事前阶段理思路、明方向,打好工作基础
一是强化日常监测分析。有效利用中央在湘金融机构季度报送的财务报表和分析报告,纵向比对分析各项财务指标的变化趋势,对于增减幅度异常的监管指标及时核实数据真实性,向金融机构下发询问函要求书面反馈。坚持问题导向,布置中央在湘金融机构分批次、定期开展不良资产处置、财务制度执行等自查工作,及时掌握资产运营和财务制度执行情况,为现场监管工作开展提供指引和参考。
二是推进分类分级监管。健全财政金融分类监管和评价制度。将监管对象中的中央管理政策性银行、国有大型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在湘分支机构归为银行类金融机构,中央管理的保险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等在湘分支机构归为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制定相应的财政金融监管实施办法,实施分类监管。通过日常监管收集金融机构数据资料,对中央在湘金融机构经营状况、行业地位、业务特点、发展趋势等进行分析研判并“画像”定级,有针对性地确定监管重点方向,分批次分步骤开展现场监管。
三是组织做好事前培训。集中向工作组成员详细解读现场监管工作规程,确保工作程序严谨合规,切实提高财会监督工作规范化水平。强调严守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既要保障监督工作客观公正,又要敢于动真碰硬,牢固树立有问题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是渎职的工作理念,有力提升财会监督执行力和威慑力。
二、事中阶段抓细节、找关键,挖掘问题线索
一是抓好“细节点”,全面盘查基础工作。在现场监管过程中,全面了解金融机构财务和会计制度执行情况、财务风险和运营情况、会计核算与资产管理状况。以监管部门制定的行政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为准绳,统筹考量国有金融资本基础管理、经营预算、绩效考核等工作,通过查阅企业财务报表、会议纪要记录、内外部审计报告、单位发文、相关会计凭证等资料,以及查看财务、业务系统,关注企业是否遵守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以及相关制度规定,合同及会计资料、账务处理是否真实、完整、准确,内部管理是否健全有效、内控制度是否执行到位、业务流程是否合规等。针对发现的线索疑点及时交流探讨,不断调整现场监管的工作思路和方向。
二是瞄准“关键点”,聚焦分析重点项目。重点关注时间跨度长、涉及金额大的关键项目,系统查阅项目从立项、审批、开展、管理等全流程档案资料,加强与项目经办、审批和管理人员的访谈询问,收集关键信息,明确项目开展的动机与背景,了解项目参与方是否存在关联交易、资产是否形成真实转移;针对一些存续时间长、进程推动缓慢的项目,询问项目负责人目前面临的主要困难、采取的措施、预期结束方式和效果,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和后续可能存在的隐患,剖析项目实施真实的意图和目的,从根本上找准问题症结所在。
三是找准“结合点”,实现监管协同联动。在对中央在湘金融机构开展现场监管过程中,高度关注企业参与当前社会热点的行为,如社保基金支出、政府招商引资、大额金融资产交易等。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或其他单位展开延伸性调查,实地走访调取资料进行对比分析,核验问题真实性,穿透交易背景,深挖违规问题。通过以点带面扩大监管成果,实现财政监管与金融企业财会监督工作联动形成合力,一体推动中央在湘金融机构、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其他单位纠错纠偏,强化制度执行,严肃财经纪律。
三、事后阶段督整改、促规范,巩固监管成果
一是督促金融机构整改落实。对于监管发现属于属地金融机构层面的问题,与被监管机构进行充分沟通,定准问题性质,下发监管整改通知,责成金融机构就地限时整改;属于机构系统层面的问题,梳理形成专题报告上报财政部统一研究处理。督促金融机构对于不同类型的问题采取相应整改措施,明确有关部门和人员责任,及时反馈整改落实进展和成果,实现监管闭环。积极采取“巡回式”的监督回访,跟进重点问题后续整改进展,推动企业强化财务管理,依法合规展业,提升稳健发展能力。
二是举一反三开展专项调研。对于监管中发现的金融行业共性问题等,举一反三开展专项调研。将调研范围延伸扩大到其他中央在湘金融机构,全面了解问题背景,剖析问题的行业根源,提出有关建议。通过查调结合形成专题材料上报财政部,推动完善相关政策,促进金融行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三是用好正反两面典型案例。一方面,将监管发现问题、工作方法、改进措施、政策建议等进行归类总结,形成财政金融监管典型案例。另一方面,积极总结中央在湘金融机构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和支持地方实体经济稳健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案例上报、会议交流等方式,推动中央在湘金融机构在合规经营的基础上提高活力、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财政金融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财政部湖南监管局 发布日期:2025年0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