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食安办、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聚焦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管理责任和现代化治理水平,部署各地进一步健全校园食品安全全链条防控风险的制度机制,强化校园食品安全保障,其中多个环节与招标采购息息相关。
《通知》强调,学校要规范大宗食材采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推动大宗食材集中采购。学校要加强进货查验制度落实,强化信息化手段的运用,定期公示食材采购情况,并建立使用电子台账。实行承包经营的,应严格按照招标程序统一组织招标,建立食堂承包经营管理制度;实行校外供餐的,应选择具备集体用餐配送资质的校外供餐单位,严格实行评价和退出机制。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督促学校建立食品及原料采购管理制度,制定食品及原料供应商的选择准则及评审方式,建立稳定、安全的食品采购渠道。在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和营养的前提下,鼓励结合实际,推行食品及原料从生产环节直接采购。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大宗食材采购数字化平台,统一食材采购、供应、验收等流程,实现索证索票信息化、无纸化,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学校要健全信用评价体系。建立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大宗食材供应企业等校园食品安全领域信用档案,推进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
学校要持续提升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水平,推行“互联网+”智慧监管运用,完善食品安全投诉处置机制和社会参与的监督机制。中国招标投标协会 2025年01月17日 19:18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