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河北监管局:“四方发力” 扎实做好 中央驻冀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监管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24日 09:06
财政部河北监管局:“四方发力” 扎实做好 中央驻冀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监管
河北监管局发挥就地就近优势,依托中央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认真开展中央驻冀预算单位预、决算编制审核,扎实做好部门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强化部门预算监管各环节信息互联互通,做好预算、执行、决算、银行账户、资产全链条闭环监管。
一、“三个持续”为预算监管工作提供坚实保障。一是持续完善监管文件制度资料库。收集整理财政部新制定的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等涉及部门预算管理的制度文件,完善监管文件制度资料库,组织相关同志认真学习。针对以往监管发现情况和问题,建立完善部门预算监管操作规范,提升监管能力水平,进一步夯实监管基础。二是持续优化中央驻冀预算单位预算数据库。结合中央驻冀预算单位实际,梳理纳入监管范围的单位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数据信息,建立单位基本信息、人员、资产和财务等台账,并对数据信息进行分析整理,做好中央驻冀预算单位“立体画像”工作,做到对相关情况底数清、数据准、情况明。三是持续强化预算监管制度建设。结合财政部有关新规定、新要求,制定《河北监管局属地中央预算单位预算执行监管操作规范(试行)》,有效规范监管流程,提升审核质效。结合预算监管实际,及时修订完善内控要求,结合监管工作内容和范围,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到人,进一步提升监管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二、“三个坚持”扎实做好部门预算编制审核工作。按照“规范统一、全面完整、及时有效、客观公正”的原则,掌握中央驻冀预算单位预算管理“基本面”,把好重点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的“关键点”。结合监管实际,严把基础信息、医疗和工伤保险缴费需求、新增资产配置、重点项目支出等审核关口。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坚决压缩部门不合理、非必要的支出预算,严格核算项目资金,确保将预算资金用在“刀刃”上。二是坚持服务意识。加强与中央驻冀预算单位沟通,让数据多跑路,让单位少跑腿。通过座谈、走访等形式,了解预算单位面临情况和困难,答疑解惑,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同时,搭建平台,推动性质类同、业务相近的预算单位财务人员强化沟通协作,互学互鉴,共同提高。三是坚持从严审核。对照部门预算监管工作台账,认真核实存量数据的准确性、新增数据的合理性、项目数据的绩效管理等情况,把好数据信息审核“基础关”、资产审核“准确关”、项目支出审核“合理关”,扎实做好部门预算编制审核工作。
三、“三个结合”推动部门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工作走深走实。依托中央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扎实开展中央驻冀预算单位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工作,推动提高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一是全面监控与重点监督相结合。及时掌握中央驻冀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整体情况,积极推动加快财政资金支出进度。聚焦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资金等,重点关注预警信息,及时有效开展监控工作,纠错纠偏,推动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换位思考与严格监管相结合。针对发现的疑点信息,强化与相关单位沟通联系,通过线上补充资料、线下电话核实、调阅资料、实地核证、部门协查等方式,在充分考虑部门实际的同时,严格把握政策要求,认真核实,推动形成预算执行监管工作合力。三是发现问题与推动整改相结合。积极督促相关单位推动问题及时整改,并从机制建设、规范管理等角度向相关单位宣传、解读有关政策。强化调查研究,针对相关单位预算执行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认真总结分析,及时撰写专题材料上报。
四、“三个维度”认真做好部门决算编制审核工作。一是把好审核“准度”。将部门决算编制审核作为部门预算全链条监管的重要环节,围绕决算编制规范性、完整性、及时性,明确审核方向和审核重点,统一审核口径和审核模板。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数据比对分析。二是强化审核“力度”。以决算审核为契机,充分发挥事中纠偏作用,经沟通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性、技术性问题,督促预算单位及时调整决算。审核发现的其他问题,结合实际情况深入分析成因,提出整改建议,推动规范管理。三是讲求审核“温度”。进一步加强与预算单位的沟通交流,充分发挥就地就近优势,加强政策宣讲,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实事求是反映情况,督促相关单位提升决算编制质量。提醒预算单位加强财务管理,提升预算管理水平,服务预算单位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绩效,推动部门预算监管提质增效。
来源:财政部河北监管局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