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推进政采监管提质增效广西举办全区财政系统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业务培训班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25日 09:00
着力推进政采监管提质增效 广西举办全区财政系统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业务培训班
本报讯 记者袁瑞娟 通讯员周帅报道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在南宁市举办2024年全区财政系统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业务培训班。自治区财政厅有关负责人在开班仪式上讲话时提出,全区政府采购系统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紧扣三年行动方案提出的目标任务,以“整、建、促”为工作主线,深入推进政府采购改革,着力解决突出问题,谋划开创政府采购工作新局面,当前要重点抓好四个方面工作。
——以整顿秩序为抓手,优化营商环境。要持续开展“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各市县要按照要求扎实开展检查,以整治促提升。加强常态化行政执法检查。进一步畅通权利救济渠道,做到“有诉必应”,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对日常投诉处理中涉及采购人与代理机构共同违法违规的问题,要实行“一案双查”。要制定行政裁决工作计划,推动行政裁决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创新政府采购监管手段。要持续完善和拓展政府采购平台功能,提升监管水平和采购平台的便捷性。要推进智慧监管,运用大数据分析、行为预警等手段,动态监控供应商投标、项目评审等政府采购关键环节,并对常见错误和问题实行系统自动筛查、预警。要强化信用管理机制,研究建立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归集、发布和信息共享机制。此外,还要积极探索推动构建行政监督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政府采购监管模式。
——以建章立制为重点,完善监管机制。要及时跟进中央和自治区制度建设。各市县财政监管部门要及时跟进中央和自治区制定的政策制度变化,及时调整优化现有制度措施,细化相关操作办法,在具体工作中抓好贯彻落实。同时,因地制宜完善政府采购监管措施。聚焦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四方主体的监管重点,加强建章立制,筑牢监管防线。在采购人监管方面,要建立健全采购人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有关制度和政府采购专管员制度,真正实现“谁采购、谁负责”;在代理机构监管方面,要开展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探索建立代理机构监督评价机制,运用监督评价结果,引导采购人择优选择代理机构;在评审专家监管方面,要定期开展评审专家选聘和培训,认真开展专家履职评价,强化评价结果运用,扩大远程异地评审应用范围和评审专家资源共享范围;在供应商监管方面,要建立健全供应商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归集和发布机制。
——以促进发展为导向,提升政策效能。广西各市县财政局要加强合作创新采购政策研究,为促进全区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有力支持。要引导采购人在预算编制环节统筹预留面向中小企业份额比例,并督促采购人严格落实。要加大“政采贷”推广力度,积极推广使用政府采购电子保函,更多引入信用担保,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成绩再提升。实施绿色采购力度再加大。
——以干部队伍建设为根本,夯实发展基础。落实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任务,必须建设一支敢于担当、善于作为,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干部队伍。要加强政治建设,做到始终讲政治、守规矩,强化廉政建设,增强学习本领,主动担当作为。
“今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区财政系统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鼓足干劲,切实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着力推进政府采购监管工作提质增效,为广西高质量发展贡献政采力量。”上述负责人强调说。
培训班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相关人员分别对政府采购“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处理难点、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常见法律问题、政府采购常见业务问题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来自北海市、贺州市、贵港市、梧州市及巴马县等市县代表作了经验分享。培训期间,还就当前各地政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组讨论。广西各市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相关人员170多人参加了此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