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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评促改 以评促优内蒙古将开展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信用能力综合评价工作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22日 08:55

以评促改 以评促优

内蒙古将开展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信用能力综合评价工作

本报讯 记者张舒慧 通讯员苏威报道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发布《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年度信用能力综合评价方案(2024年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以评促改、以评促优,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规范发展。《方案》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我们将从日常履职能力评价、监督检查评价、业绩能力评价、专业知识评价和激励评价五个方面,对在内蒙古政府采购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登记入库的代理机构进行信用能力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将通过内蒙古政府采购网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并为采购人选择代理机构提供参考。如果采购人选择较差的代理机构,该项目将被纳入年度重点监督检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处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介绍,代理机构信用能力综合评价最高得分为110分,分为优秀(A级)、良好(B级)、一般(C级)、较差(D级)四个等级。其中,按分数由高到低排名前20%的为A级;排名在21%—50%之间的为B级;排名在51%—80%之间的为C级;排名在81%—100%之间的为D级。排名在81%—100%之间,但分数达到60分以上的视同为C级。采购人应参照代理机构信用能力综合评价得分,科学合理择优选择代理机构。其中,对于A级代理机构,采购人可直接选择;对于B级和C级代理机构,采购人应根据项目特点、代理机构专业领域和评价结果,择优选择;如选择C级代理机构,采购人原则上应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选择。此外,云平台还为采购人提供在线随机抽取代理机构功能,采购人可在A级、B级和C级的代理机构中随机抽取。

《方案》规定,日常履职能力评价满分为25分,由评审专家、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和采购人在评审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云平台对代理机构的采购文件编写质量、评审活动组织等情况逐项打分,再按平均数计算得分。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未代理政府采购项目的代理机构得分为0分。监督检查评价满分为30分,由内蒙古自治区各级财政部门在履职过程中,根据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处罚及日常发出提示函等情况进行打分。该项评价包括代理机构是否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和是否被投诉成立两部分。业绩能力评价满分为20分,由云平台根据采购计划以及代理机构上传的采购协议(代理政府采购项目的完成数量),进行客观评价。专业知识评价满分为25分,是对代理机构是否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的评价。

《方案》明确,激励评价分为正向激励和反向激励,代理机构同时符合日常履职评价和监督检查评价达到满分的,业绩评价和专业知识评价达到20分及以上;连续3年未发生投诉;从未被监管部门处理处罚和监管提示等三种情形的,予以正向激励10分。反向激励上限为20分,由财政部门在代理机构日常履职能力评价、监督检查评价、业绩能力评价、专业知识评价得分的基础上予以扣减,对应处以行政处罚警告以上情形的代理机构予以反向激励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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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N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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