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辽宁监管局:“四个坚持”赋能金融监管高质量发展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23年09月25日 08:27
财政部辽宁监管局:“四个坚持”赋能金融监管高质量发展
2023年以来,辽宁监管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积极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服务国家战略大局上发挥作用。坚持以党建引领发挥监管效能,充分发挥就近就地优势,立足监管职责和属地实际,以“四个坚持”赋能金融监管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政治引领,以更高站位谋划金融监管工作
(一)贯彻“第一议题”制度,提高政治站位。一是突出政治性。始终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理论学习的第一议题,以高度的政治自觉着力深化理论武装,站稳政治立场,把准政治方向。二是强调及时性。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第一时间研究部署、第一时间推动落实,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过硬的担当意识紧固责任链条。三是注重实效性。重点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东北振兴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中,研究确定学习内容,确保政治理论学习与监管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将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效果体现在实实在在的监管工作中。
(二)擦亮支部党建品牌,推动党建业务融合。一方面,推进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品牌战斗力。深化“四强”党支部建设,积极参加辽宁省直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创评工作,打造“党建引领金融监管,笃力守护国有资产”支部特色品牌,持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另一方面,筑牢思想共识,提高品牌影响力。邀请邮储银行辽宁省分行三农金融事业部党支部、工行辽宁省分行财会部党支部等联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赴中共满洲省委旧址参观学习,围绕党建引领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开展交流研讨,重温党史、观照现实、助力振兴。
(三)紧密结合监管职责,锤炼履职能力。一是大力推动科研进机关。发挥财政大讲堂平台作用,邀请金融监管部门专家学者开展专题辅导,讲授金融领域专业、前沿的行业知识,促进全局干部开拓监管视野,提升业务能力。二是建立团队研学机制。系统梳理金融监管相关文件,编写金融监管政策手册,定期组织干部学习,确保监管工作人员准确把握政策意图。以处室学习交流群为平台,处内干部轮流分享经济分析、金融案例等“每日一学”材料,引导干部坚持学习习惯,提高知识结构层次水平。三是夯实青年干部培养。联合基层财政部门,建立干部挂职实习工作机制,安排年轻干部到县区财政从事预算、国库等多业务多岗位锻炼,培养干部经风雨、见世面。扎实开展新入职干部结对帮带工作,结合干部特点科学安排“引领导师”和“帮带导师”,强化思想引领、能力培养和管理监督,助力青年干部壮筋骨、长才干。
二、坚持底线思维,构建区域金融运行风险“防护网”
(一)强化协同形成合力,构建数据信息共享机制。一是加强横向协同,完善金融监管协作机制。深化与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中央驻辽监管部门的协作联动,充分发挥信息共享机制作用,动态掌握辽宁省经济金融运行情况和风险情况。二是深化纵向协同,凝聚财政监管合力。与辽宁省财政厅建立党建联建机制,围绕财政支持中小银行改革化险效果开展联合调研,以党建联建促业务联动,将联建成效体现在财政监管业务工作中。三是密切内部协同,强化处室间数据共享。建立处室间监管数据信息互通机制,围绕重大监管事项定期开展会商,强化金融运行数据共享和分析结果运用,有效推动政府债务端和银行债权端双向监管有机融合、协同发力。
(二)开展深度“体检”,着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立足属地实际,聚焦地方中小银行等领域的趋势性、苗头性情况,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一是多渠道开展地方中小银行运行风险监测。从业务主管部门、公开信息、定期报送信息等渠道,每季度收集整理地方中小银行经营情况、财务审计报告等内容,多角度评估研判中小银行经营的稳健性,及时反映风险事项。二是抓实地方中小银行资本补充情况监测。密切关注中小银行专项债券使用进度及成效,关注外源资本补充进展,及时向省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防范地方金融风险向中央财政转移集聚。
(三)丰富监测预警手段,做深金融区域风险研判。对属地金融运行整体情况常态化开展综合监测,逐步健全完善金融风险监测、评估、预警体系,定期形成分析报告。一是构建信贷结构监测模块。关注中长期、短期贷款投放变化和科技创新、绿色融资、普惠金融等领域贷款投放增速,反映市场预期与重点领域融资保障力度。二是构建地市监测模块。关注省内各地信贷增长情况,反映地区经济发展差异。三是构建资产质量监测模块。关注区域整体不良贷款及流动性情况,反映地区经济趋势性问题,及时防范区域性金融风险。
三、坚持守正创新,推动金融领域财会监督取得新成效
(一)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创新建立驻辽中央金融企业财会监督常态化工作机制,以中央金融企业为切入点,切实履行财会监督主责。监督对象覆盖银行、保险、资产公司等22家金融企业,持续提升财会监督影响力、威慑力。监督方式上,固化企业报送财会监督工作情况的批次与方式,建立工作推进情况季度报送、重大突发事项随时报送的工作机制,并将常态化报送与问询、现场监管等措施有机结合,夯实监管基础。加强财会监督成果的梳理和运行,不断丰富财会监督“案例库”,以案例数量的积累促进监督质量的提升。
(二)建立正负面台账制度。一方面,注重总结中央金融企业在财会监督工作中积累的经验效果,形成正面成效台账。鼓励引导企业推出立足辽宁省情、具有行业特色的实招硬招,增强财会监督针对性和有效性,并形成简报向企业发送,搭建跨企业学习交流平台,推动信息成果共享,切实提升监管成效。另一方面,紧盯企业违反财经纪律的各类问题,形成负面问题台账。坚持问题导向,对企业在经济业务、财务管理、会计行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实行清单化登记、闭环式管理,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定期将典型问题在一定范围公开通报,压紧压实企业内部监督责任,提升财会监督“以点带面”效果,抓牢抓实监督“后半篇文章”。
(三)精准开展现场监管。针对非现场监管中发现的疑点线索,果断深入监管对象,对部分驻辽中央金融企业开展不良资产处置现场监管,围绕资产转让、责任认定、内控管理等领域,深入核实相关企业对不良资产处置制度的执行情况,体现监督刚性,保持“利剑高悬”的财会监督高压态势。同时,将金融企业存在的共性问题向财政部报告,并督促相关企业在制度建设、制度执行层面进一步规范整改薄弱环节,推动企业提升内部治理水平。
四、坚持监管服务融合,提升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水平
(一)健全季度例会制度,搭建问题反映“天线”。按季度召开驻辽中央金融企业座谈会,做实驻辽中央金融企业财务风险监测。通过面对面沟通,了解财务制度设立、制度执行、不良资产管理等情况,科学评估企业经营状况,并紧盯企业“急难愁盼”,深入了解行业发展现状、困难问题和意见建议,充分发挥监管局就地就近优势,为企业运行发展“把脉问诊”。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开展分析研判,扎实履行财务风险监测职责,帮助企业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措施,为财政部掌握地方实情、完善有关政策提供重要参考。
(二)建立健全月度快报机制,织密监管“防护网”。建立中央金融企业经营数据月度快报机制,每月定期挖掘利用财政数据资源,形成高效、准确、专业的数据产出。一是报送突出“快”。按月收集中央金融企业数据,将数据的“快速收集”反映到信息的“快速报送”,为地方经济运行提供“晴雨表”和“预警器”,提升政策建议时效性。二是数据突出“准”。坚持全方位、多角度掌握客观的第一手情况,并通过企业间横向比较、时点间纵向对比,确保产出数据准确无误、反映问题真实可靠,形成有价值、有分量的报告。三是分析突出“专”。聚焦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和经营效益,动态监测金融企业资产负债、盈利、业务及管理费用等监管重点,关注存贷款变动、拨备覆盖率等情况,加强数据趋势分析。
(三)深入实地“把脉问诊”,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选取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科技创新、绿色金融、中小微及民营企业等重点领域,走访多家中央金融企业驻辽分支机构和企业客户,从供给、需求两端摸底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情况。一方面,针对监管中发现的科创企业轻资产特点不符合传统授信条件、知识产权抵押贷款难度大等问题,与金融机构、企业代表开展座谈,找准经营主体的难点、痛点、堵点。另一方面,针对部分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降低、银企信息不对称制约银行信贷投放等问题,实地走访中小微企业,力求提出可落地、能见效的政策建议,将更多的金融活水引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
来源:财政部辽宁监管局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