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答复中还称,A公司认为《规定》属于行政法规,但行政法规的制定主体是国务院。《规定》只是该省某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从效力来讲,《规定》显然低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因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采购文件的资格设定并未违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财政部门最终认同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作出“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编制的采购文件并未违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A公司对‘本次采购未作资格条件的限制,导致其权益受到损害’的投诉,缺乏相应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的投诉处理决定。看来,专业是做好政府采购的基础。详细请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