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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细化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类行政处罚规则标准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23年03月08日 09:05

陕西细化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类行政处罚规则标准
  自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及备案职能划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以来,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守牢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安全底线,对未审、未验、降低消防技术标准等违法行为依法处罚,共办理消防审验类行政处罚案件764件。

  2023年1月1日,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正式发布《陕西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适用规则(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类)》(以下简称《适用规则》)和《陕西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类)》(以下简称《裁量基准》)。其中,《适用规则》将裁量档次细化为从轻、一般、从重三个阶次,罚款幅度按照法定罚款最高额度的30%以下、30%~70%、70%~100%划分为三个区间,确保处罚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对降低消防设计、施工质量等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在法定的处罚种类、处罚幅度内,综合考虑了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及带有“严禁”“必须”“应”“不应”“不得”要求的非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如,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一条的,按照最高额度的30%~70%进行罚款;对违反强制性条文两条及以上的,按照最高额度的70%~100%进行罚款。对违反带有“严禁”“必须”“应”“不应”“不得”要求的非强制性条文的,也根据工程项目违反的条文数量作了处罚幅度的分类。

  据了解,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已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执法案卷抽查率”“行政处罚案卷规范化标准化抽查合格率”作为约束性指标,列入《陕西省“十四五”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规划》,实行每半年抽查检查一次。通过行政执法情况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依法行政考核、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处理等方式,加强对消防审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摘自 《中国建设报》  张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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