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言俊提出几点改进建议:一是对高校服务项目分类进行全生命周期、风险点管理:科研类服务项目(课题研发、试验开发、教材出版等),服务成果一般有系统内公开要求,比如一定级别的期刊发表出版、验收成果;自身行政运转类服务项目(办公室租赁、公文印刷、机关物业、公车租赁、系统维护等)有一些要执行国家、教育部或者高校内控的定额标准、资产配置标准,系统要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一体化管理;面对学生的社会公共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示、受益对象要参与验收并公告。例如,营养餐采购项目,应邀请学生家长参与验收。分类管理进行全生命周管理,控制采购风险。
二是细化品目强化采购需求管理。《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22〕31号),服务类品目共 25个门类。一般要求应当细化到底级品目,但是基于项目需求的行业特点,对于大多数项目,即便是底级品目,也依然无法描述采购需求,因此需要进一步细化,支持采购人分类分包采购,有利于提高采购绩效。
三是强化采购需求源头管理。采购需求调查、采购需求审查、采购实施计划报备的闭环管理;采购人可以对采购需求进行事先公示,社会公共服务项目应当公示,征询公众意见。
四是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改善采购效果。共性的采购项目,鼓励采购人自愿联合采购,这样有利于增强议价能力;鼓励主管预算单位和主管部门统一采购,采购人分别签合同,就是统采分签。如,知网检索查重服务项目。
五是强化合同管理、验收履约管理。根据服务项目的验收绩效管理合同支付。绩效评价与后续采购相衔接的管理制度。对于服务项目验收或者绩效评价结果优秀的供应商,在同类项目的采购中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考虑;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向社会公告。
六是鼓励引入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制度。对于金额较大、履约周期长、社会影响面广或者对供应商有较高信誉要求的服务项目,运用市场化手段,引入政府采购信用担保,通过履约担保促进供应商保证服务效果,提高服务水平。
七是鼓励主管部门制定标准(示范)文本。具体包括:采购需求标准(示范)文本、采购文件标准(示范)文本、采购合同标准(示范)文本等。
业内专家李平建议,一是要加大对《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要使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家户喻晓,人人皆知,使大家都知道政府采购对象有三类,不仅包括货物类、工程类项目,还包括服务类项目,明确服务类是国家法定的采购对象之一,凡采购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服务类项目,必须依法实施政府采购,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二是国家应对服务类采购的范围和内容做出统一规范,明确具体的服务类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制定统一的技术标准和评定标准,各地可以根据国家标准制定地方性标准,使服务类采购有规可循,有章可依;三是国家在出台《政府采购法》实施细则时,可以对服务类采购作出专项规定,规范各级、各部门和各预算单位在服务类采购方面的采购行为以及各级政府采购机构在从事服务类采购过程中的管理和操作行为;四是对各级各部门、各预算单位从事服务类采购的人员进行从业资格培训,并将其逐步纳入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培训范围,为建立专门的服务采购队伍、实现服务采购人才和资源共享打好基础,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