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采购公告| |资讯中心| |采购机构| |项目中心| |供应商库| |会员中心| |招标助手| |专家库 |
信息搜索

【专题】如何正确用好政府采购回避制度?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22年10月20日 09:11

【专题】如何正确用好政府采购回避制度?


回避制度是政府采购领域一项重要制度,用好政府采购回避制度不仅关乎保障供应商合法权益、维护采购公平,对采购成败也至关重要。但实践中,存在要求供应商回避、认定专家之间存在利害关系并要求其回避等误区,厘清这些误区、正确用好回避制度,才能确保公平。

政府采购回避,这几个问题须注意!

供应商与采购单位有关系,能要求供应商回避吗?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关联关系,能要求其中一家回避吗?评审专家供职于投标人母公司,应当回避吗?落实政府采购回避制度,是保证政府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公平公正的必备条件。关于政府采购回避制度,常见误区有哪些?如何避免这些误区?详情>>

回避

夫妻同时参与同一项目评审,需要回避吗?

夫妻双方都是评审专家,被抽到参与同一个项目的评审,需要主动申请回避吗?夫妻双方中的一方在代理机构工作,另一方被抽到参加该代理机构代理的项目评审工作,供应商可以申请要求该专家回避吗?一评审专家到现场后发现与该项目的采购人代表是父女关系,该专家应当主动申请回避吗?……评审专家是政府采购回避的重要主体,究竟在哪些情况下需要回避呢?为解决这些业界疑问,《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进行了多方采访。详情>>

夫妻

供应商是采购人下属单位,能要求供应商回避吗?

监狱管理局制服采购项目,其下属的监狱企业能参与投标吗?供应商是采购人的下属单位,来参加项目投标,能申请要求其回避吗?为避免对其他供应商不公平,能在采购文件中规定“与采购人有利害关系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吗?关于是否应当回避和要求回避的问题,不少业界人士常向《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咨询。 那么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如果一家供应商与项目采购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到底应该怎么处理呢?详情>>

供应商

应回避而未回避怎么办?

“最近刚罚了一名评审专家2万元,该专家所供职的公司参加其评审的项目投标,竟然不主动回避,刚好还是其供职公司中标。其实不想处罚那么严厉,但是法律是这么规定的。这种评审专家未依法回避的情况,是否可以追究代理机构责任?”某地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负责人向《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咨询。政府采购领域应回避未回避的相关问题也有不少:如果采购人代表或评审专家未依法回避,怎么办?代理机构发现采购人代表或评审专家未依法回避,应当如何处理?如何确保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依法回避?评审专家发现采购人代表是参加该项目投标供应商的员工,怎么办?如何确保采购人员和评审专家依法回避呢……详情>>

一票否决

与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是同学,应当回避吗?

某高校政府采购货物项目,B供应商获悉评审专家李某是投标供应商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某某的大学同宿舍同学B供应商主动向该项目采购人代表和代理机构说明该情况,认为评审专家李某和A公司存在利害关系,要求评审专家李某回避。但评审专家李某坚持认为其与A公司法定代表人虽然是大学同宿舍同学,但并不存在法定的利害关系,不应当要求其回避。采购工作人员或评审专家与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存在朋友、同学、战友等关系,依法需要回避吗?近日,有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向《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咨询类似问题,为此记者进行了采访。详情>>

同学

评审专家在投标人子公司供职,是否需要回避?

某政府采购项目评审前,代理机构发现评审专家王某供职于投标供应商A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遂要求王某回避。但王某认为这并不属于政府采购法定的回避情形,其不应回避。在投标人子公司供职,评审专家应当依法回避吗?近日,某代理机构向《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咨询评审专家回避相关问题。为解决相关疑惑,记者采访了业界专家和业内资深人士。详情>>

框架协议采购

案例 | 评审专家应回避未回避,可以认定相关供应商投标无效吗?

2021年6月,某单位厨房设备、排烟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预算金额为250万元。2021年6月3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投标时间截止时,共有6家供应商投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后,还有5家合格供应商,评标委员会依照顺序推荐了A、B、C三家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最终A供应商中标。B供应商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质疑:评审专家李某一年前是在A投标人处工作的技术人员,理应回避却没有回避,要求认定A投标人投标无效,顺延第二名即B供应商为中标人。 1.评审专家应回避未回避,可以认定与之存在利害关系的投标人投标无效吗? 2.此种情形下,能否顺延第二名为中标人?详情>>

评审专家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展会推荐 | 网站导航 | 友情链接 | 自助友情链接 | 机构文件 | 汇款帐号 | 网站律师 | 联系我们 |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2000-2023 本站网络实名/中文域名:"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中文网 政府采购网.中文网 招标网.中文网"
本网站域名:www.chinabidding.org.cn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京ICP备2021005469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05260
技术支持:北京中政发科学技术研究中心 政府采购信息服务:政采标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管理:政府采购招标中心 联系电话:010-68282024 83684022 传真:010-83684022 更多联系电话...
标讯接收邮箱:service@gov-cg.org.cn 供应商邮箱:zfcgzb@gov-cg.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