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海南昌宇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马苗苗认为,供应商不能质疑代理机构的业务能力,只能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提出质疑。如果采购文件有问题可以提出针对采购文件的质疑,然后采购代理机构对确存在问题的地方进行修改。
广西桂公明律师事务所律师马中桂也认为,供应商不能质疑采购代理机构的业务能力,这不属于法定质疑事项。如果采购代理机构的业务能力或工作能力存在问题,就会在组织采购活动中有所体现,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者采购结果中有可能出现违法或者重大缺陷等问题。这个时候,可以对有问题的内容提出质疑。
问题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政府采购研究所特聘专家宋军认为,投标供应商是否可以要求更换采购代理机构法律没有规定,除非有充足的证据,证明该采购代理机构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需要回避。如果供应商发现采购代理机构有该问题可以向采购人提出,也可以在采购代理机构评价中记录,还可以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反映。
在马中桂律师看来,投标供应商没有权利要求更换采购代理机构。选择采购代理机构是采购人的权利,代理机构与采购人之间是一种委托关系,而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没有选择权。供应商可以就代理机构存在的问题向采购人提出意见,或者向监管部门反映,但不能要求更换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就会变相干涉采购人选择代理机构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