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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信息公告:多个项目被责令重新采购,这问题近期很严重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21年12月01日 08:36

财政部信息公告:多个项目被责令重新采购,这问题近期很严重
 
财政部日前发布了6则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一千四百五十一号至第一千四百五十六号),均为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据统计,本次发布的政府采购信息公告中主要涉及的问题主要为:采购人、代理机构未依法编制招标文件;代理机构未依法答复质疑。值得一提是,在近期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信息中,采购人、代理机构未依法编制招标文件问题已经多次出现,导致多个项目重新采购或废标,因此,提高采购文件的编制水平是采购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亟待解决的问题。
第一千四百五十一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查看详细)指出,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财政部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为:招标文件技术分中产品质量部分的要求排除其他合格供应商,与实际需要及合同履行无关。投诉事项2为:代理机构质疑答复没有法律依据。财政部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成立;根据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投诉事项2为无效投诉事项。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招标文件编制的问题限期改正。
第一千四百五十二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查看详细)指出,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财政部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招标文件中设置的部分参数具有唯一性,且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产品的检测报告有失公平公正。财政部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投诉事项部分成立,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未依法编制招标文件的问题限期改正。
第一千四百五十三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查看详细)指出,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财政部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为:招标文件中现场评测要求的指标指向特定专利。投诉事项2为:招标文件关于分包的规定前后不一致,且代理机构未答复质疑。投诉事项3为:招标文件中评分标准未细化和量化。投诉事项4为:第二次更正公告的内容不合理。投诉事项5为:招标文件中现场评测要求不公平公正。财政部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2、3、5为无效投诉事项,投诉事项1、4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责令代理机构就未依法答复质疑的问题限期改正。
第一千四百五十五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查看详细?)指出,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财政部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为:招标文件关于“小微企业价格扣除”的政策依据已经废止。投诉事项2、3、4为:招标文件评审因素设置具有排他性。财政部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2、3、4成立,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未依法编制招标文件的问题限期改正。
法规链接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
投诉人对采购文件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财政部门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一)未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二)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认定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三)政府采购合同已经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四)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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