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采购公告| |资讯中心| |采购机构| |项目中心| |供应商库| |会员中心| |招标助手| |专家库 |
信息搜索

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十四五”期间能源资源勘探开发利用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21年05月07日 08:02

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十四五”期间能源资源勘探开发利用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为完善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加强国内油气勘探开发,支持天然气进口利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十四五”期间能源资源勘探开发利用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明确了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有关能源资源的进口税收政策:

  对在我国陆上特定地区进行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作业的项目、在我国海洋进行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作业和海上油气管道应急救援的项目、在我国境内进行煤层气勘探开发作业的项目,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并直接用于勘探开发作业或应急救援的设备(包括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资料)、仪器、零附件、专用工具,免征有关进口税收。对符合规定的进口天然气,按一定比例返还进口环节增值税。

  该政策将有利于增强我国油气勘探开发能力和应急救援水平,促进天然气资源引进利用,为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发挥重要作用。下一步,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展会推荐 | 网站导航 | 友情链接 | 自助友情链接 | 机构文件 | 汇款帐号 | 网站律师 | 联系我们 |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2000-2023 本站网络实名/中文域名:"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中文网 政府采购网.中文网 招标网.中文网"
本网站域名:www.chinabidding.org.cn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京ICP备2021005469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05260
技术支持:北京中政发科学技术研究中心 政府采购信息服务:政采标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管理:政府采购招标中心 联系电话:010-68282024 83684022 传真:010-83684022 更多联系电话...
标讯接收邮箱:service@gov-cg.org.cn 供应商邮箱:zfcgzb@gov-cg.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