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督撤字〔2021〕26号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21年04月25日 08:28
索 引 号: 000013338/2021-00164 主题信息: 城市管理
发文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生成日期: 2021年04月21日
文件名称: 建督撤字〔2021〕26号 有 效 期:
文 号: 主 题 词:
废改立情况:
建督撤字〔2021〕26号
温进芳:
经调查核实,你在石家庄铁道大学工作期间,违规将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书注册在贵州道兴建设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部于2021年1月8日向你发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告字〔2021〕8号),你于2021年3月3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以及《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应当撤销你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许可,鉴于你已完成注销手续,不具有可撤销的内容,我部决定对你作出自本决定书印发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的处理决定。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1年4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