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对售后服务不满意 可以不选“第一名”中标吗?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21年03月26日 09:05
财政部2021年3月25日发布了4则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一千三百一十一号至第一千三百一十四号),包括1则行政处罚结果公告和3则投诉处理结果公告。主要涉及的问题包括:招标文件存在将特定金额合同业绩设置为评审因素、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编制不严谨的情形;未按规定发布成交公告等。
其中,第一千三百一十二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点击查看详情?)显示,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2为:投诉人综合评分第一,但采购人以对其售后技术支持及运维服务不满意为由,未选取其为中标供应商,中标结果有失公平公正。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处理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七十八条第(十二)项的规定,责令采购人限期整改。 刘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