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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黄岩财政:借力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21年02月26日 08:00

一是细化预留份额的规定。要求主管预算单位要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额采购项目(20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原则上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对超过前述金额的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是完善政府采购项目价格评审优惠方法。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评审时给予小微企业报价6%至10%(工程项目为3%至5%)的价格扣除。同时明确,政府采购程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至5%作为其价格分。

三是在资金支付、信用担保等方面也作出了规定。例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鼓励采购人适当缩短对中小企业的支付期限,提高预付款比例;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引导中小企业采用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投标(响应)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合规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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