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领域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包含七项内容:1.?各市州对省厅交办的串通投标罪案件的办理情况;2.?省专治办移送大数据分析问题线索调查处置情况;3.?招标文件核查情况;4.?招投标信息化建设情况;5.?招投标领域问题线索的受理、查处情况,
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
分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6.?黑名单制度落实情况;7.?招标代理机构监管情况。
对各市州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标后稽查,包含七项内容。
1.?执行政策方面,比如各地招投标活动是否严格执行国家、省招标投标政策法规;是否存在排斥及地方保护条款等。
2.?招投标活动相关情况。招标文件编制是否合理,开标、评标、定标是否依法依规,评委评审是否公平公正,招标代理机构行为是否规范,是否存在串通投标等。
3.?是否存在资质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等情况。主要包括:分包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分包单位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建设单位是否存在指定分包的情况;暂估价(暂列金额)部分达到招标标准的是否依法实施了招标等。
4.?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的办理情况。是否存在未报建先施工的情形;施工、监理等合同的实质性内容、承包范围是否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中标通知书一致,是否存在“阴阳合同”情况等。
5.?项目部(监理部)主要负责人员履职到岗情况。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主要岗位人员与投标文件中承诺是否一致,是否存在违规或擅自变更的行为,特殊情况变更后是否办理了相关手续、符合相关条件,是否存在长期脱岗情况等。
6.?工程进度款、材料款等是否经由单位银行账户收支;履约担保、社会保险费、安全文明施工等专项费用是否违规支付和使用;是否按合同支付工程款,是否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等。
7.?建设单位标后管理实施方面。对施工监理单位人员是否有考勤登记等,记录是否齐全;对施工和监理单位违规变更人员、脱岗、未履职等方面是否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等。
《通知》强调,各市州要逐一对照检查内容形成总结报告,检查组要按照检查内容逐一检查落实,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检查意见书。省厅将对本次检查情况进行通报。作者:赵志明/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