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律师事务所人员到评标现场见证评标可以吗?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20年10月10日 08:46
政府采购中,委托律师事务所人员到评标现场见证评标可以吗?
答:不可以。在采购实践中,有些招标采购单位为了彰显评审环节公开透明,邀请公证人员、社会监督员等进入评审现场见证评标。这些做法都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的规定不符。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透明必须以合法合规为前提。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六条第一款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