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时采购人不到场怎么办?
答:采购人并不是必须要到开标现场的。开标工作可以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条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
采购人拟派的评标代表可以出现在开标现场吗?
答:不可以。《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评标代表也是评标委员会成员。
某供应商被禁止投标三年,这个供应商可以质疑其他省份的项目吗?
答:在禁止期内不能质疑,因为质疑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被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完全没有机会参加投标,所以也不是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投标人低于成本价报价,应如何处理?
答:要求其提供书面说明,只要说明清楚被接受,仍可继续参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供应商可以匿名投诉吗?
答:不可以。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作者:易采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