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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引领新时代福建财政更大作为和担当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17年11月17日 08:34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引领新时代福建财政更大作为和担当
  党的十九大报告深刻阐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系统回答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报告中的新论断、新表述、新部署,指明了财政改革发展的方向,明确了财政工作着力点和重心。福建财政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建设新福建的要求,强化党的领导,紧紧抓住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从解决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入手,着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稳步提高民生保障水平,大胆探索生态文明建设投入新机制,站在更高起点上加快“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新福建”建设。 

  一、加快建立更加高效可持续的现代财政制度 

  党的十九大报告在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部分中,明确提出要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福建财政部门要抓住这一改革发展主题,在总结巩固现有财税体制改革成果的基础上,突出抓好三项改革: 

  (一)稳妥推进财政事权划分改革。一是配合做好中央财政事权上划工作;二是在中央授权的省以下财政事权范围内,加强省级在全省统一市场建设、保持经济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协调发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方面的财政事权;三是将直接面向基层、地域信息强、与当地居民密切相关、由市县提供更方便有效的基本公共服务确定为市县的财政事权;四是减少并规范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对难以明确区分受益范围、但有公共需求且有利于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公共服务,应当明确为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五是建立财政事权划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中央各领域改革进程及经济社会发展客观变化,建立省以下财政事权动态调整机制。 

  (二)深化预算制度改革。推进全口径政府预算管理,强化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衔接。遵循财政预算编制的基本规律,明确重点支出预算安排的基本规范。严格落实新预算法,切实硬化预算约束。充分认识新时代建立现代预算制度不仅要实现预算资金的全覆盖,而且要注重预算资金使用的合规性、科学性和绩效性,让预算编制更准确体现政府政策目标,预算执行更具约束力。要将绩效管理贯穿到财政管理的各个环节,涵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涵盖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跟踪、评价以及预算编制、项目库建立、中期财政规划、资金分配使用管理、财政资金监督、检查和审计等各项工作,实现全面覆盖各级资金对象、全面融入预算管理过程、全面提升绩效管理实效、全面建立管理制度体系的目标。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落实有关重点工作成效明显地区加大激励支持力度,是建立健全督查激励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对于激发地方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具有重要意义。 

  (三)加快建立健全地方税体系。在“营改增”取得重大进展、税收体系现代化进程加快的基础上,要根据中央下一步深化税收制度改革的部署,加快推进地方税体系建设,通过推进税制改革和税收立法,逐步建立“税制完善、结构优化、主体突出、合理放权”的可靠、稳定、可持续的地方税体系,包括深化资源税改革,研究将自然资源纳入征收范围;做好环境保护税开征相关准备工作,福建省人大已在全国率先通过环保税适用税额和应税污染物项目数方案;要密切跟踪房地产税制改革步伐,促进房地产税费结构、税负结构的调整。 

  二、着力完善有利于提高供给体系质量的财税政策 

  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论断,从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角度,发挥财政在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中的重要关键作用,立足供给侧,着眼需求端,把福建财政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支持实体经济、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上。 

  (一)积极促进市场化运作机制发挥作用。创新财政支持方式,采取“变拨款为投资、变资金为基金”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重点产业项目投资。在用好国家专项建设基金、银行贷款以及对接国家相关资金支持的同时,组建省集成电路产业基金。加大对工业稳增长调结构、现代服务业提质增效、石墨烯、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支持。重点支持工业转型升级,发展智能制造和高端装备的政产学研用,推动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新兴产业倍增发展。加快推进制造业主辅分离积极发展服务型制造,在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培育建设一批公共服务平台,进一步推动制造业与服务业深度融合,带动传统产业向中高端迈进。 

  (二)充分运用政策手段激发企业主体活力。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支持实施企业技术改造和培育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行动计划;实施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分段补助,采取基础补助与增量补助相结合的方式,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立更加完善的总部企业发展环境、政策框架和服务体系,落实经营贡献奖励、人才激励政策等,引导闽资企业总部回归和台资企业总部入驻。 

  (三)加快推进“六区”政策机制的创新运用。抓住中央赋予的平潭综合实验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福州新区、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机遇,试行包括平潭“入区退税”、选择性征收关税、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等政策,有效发挥政策引导和创新驱动作用。加大正向激励力度,从财政贡献、提质增效、创新驱动等方面,加大对市县正向激励力度,激发各地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产业升级转型。 

  三、坚持在发展中建立民生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民生“七有”,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把做强福建财政实力与切好民生蛋糕结合起来,坚持在促进发展中做大民生蛋糕,将新增财力持续向民生倾斜,确保国家《“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确定的教育、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社会服务、住房保障等投入得到有效保障。 

  (一)创新支持方式补齐民生短板。一是积极拓宽PPP模式两个“强制”的领域范围,加快实施补短板投资工程包,推动PPP模式规范运作和加快落地,助力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二是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和社会力量申办养老机构。优化财政补助政策,对低保对象等入住养老机构,以政府购买服务券的方式,提供护理补贴。推动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可持续运营,完善和落实对民办养老机构的补助政策,积极推进医养结合,支持养老机构提升服务能力。设立福建省养老产业投资基金,加快养老产业发展。三是引导社会资本进入职业教育公共服务领域,通过公办高职院校的“公建民营”模式,以及民办高职院校的“民办公助”模式等方式,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有效调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民生社会事业发展。 

  (二)全力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继续从多渠道筹集财政扶贫资金,统筹盘活存量资金,加大对贫困地区和贫困户的投入力度,发挥财政投入的引导和杠杆作用,为脱贫攻坚提供有力支撑。突出精准施策,资金聚焦贫困对象、贫困村、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三个重点层面,全面落实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就业扶贫、金融扶贫、健康扶贫、教育扶贫、低保兜底扶贫等政策措施。创新扶贫方式,大力推进资产收益扶贫与产业扶贫,把支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脱贫攻坚结合起来,立足供给侧,着眼需求端,强化农村薄弱环节造血功能,从机制上全力做好财政支持脱贫攻坚的各项工作。加快推进扶贫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建设,实现对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全程跟踪、在线监管,切实解决“最后一公里”监管薄弱问题。 

  (三)推动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始终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优先领域予以重点保障。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完善涉农政策,持续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为目标,激发农村改革发展动力,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着力支持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特色优势产业提质增效,大力发展品牌农业、生态农业、智慧农业,坚持走出一条具有福建特色的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继续支持美丽乡村建设,着力扶贫攻坚,稳步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加大农村教育、文化、卫生投入,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支持农村现代化建设。开展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试点,对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实施定向费用补贴,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互助合作基金运营,完善农村金融服务网络。 

  四、探索落实保护与发展并重的生态补偿机制 

  作为全国首个国家生态文明实验区,福建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通过健全保护与发展并重的生态投入体系,促进绿色生态、绿色生产、绿色生活深度融合,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 

  (一)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机制。一是建立生态保护财力转移支付制度。在制度设计上,分别设立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和生态保护激励资金,重点补助生态环境功能较强但财政相对困难的地区,统筹用于保护生态环境和涉及民生的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二是建立全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推进福建省重点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全覆盖。将补偿实施范围扩大到全省12条主要流域,到2020年补偿资金比2015年翻一番,切实加大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力度。积极推进汀江—韩江流域跨省横向生态补偿试点,推动建立健全规范长效的生态补偿制度体系。三是开展综合性生态补偿试点。以三年为试点期,统筹整合不同类型、不同领域的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并集中下达,探索建立以指标考核为依据、奖惩结合的综合性生态保护补偿政策,建立以资金补偿为主,技术、实物、就业等补偿为辅的生态补偿机制。 

  (二)构建生态修复治理机制。一是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支持小流域及中小河流治理,全面建立“有专人负责、有检测设施、有考核办法、有长效机制”的小流域综合治理模式,促进流域“水清、河畅、岸绿、生态”,推进河流治理建设规划。持续加大水土流失治理投入。推进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及省级重点县、重点乡镇和水土保持生态村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二是以系统性思路推进闽江流域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坚持“山水林田湖生命共同体”的理念,重点实施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廊道修复贯通工程、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和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能力建设五大重点工程。 

  (三)建立市场参与机制。着力在体制机制上下功夫,通过制度创新激发内生动力,建立财政投入为主、社会广泛参与的多渠道资金保障机制。为国家生态建设探索更多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有机统一的发展路径。一是支持建立碳排放权和排污权交易制度,积极发挥市场参与作用,开展林业碳汇试点等。二是在全国率先落实在村镇污水处理设施、生活垃圾处理领域新建项目“强制”应用PPP模式,通过创新项目生成方式,增强项目可经营性,解决乡镇农村偏远地区污水、生活垃圾处理难的顽疾,让惠民政策真正造福广大群众。三是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等改革试点。通过贴息、保险、林业收储机构建设等,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多举措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支持林业发展,带动林农增收致富。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福建财政要切实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同时,打造一支能作为、敢担当、高素质的财政干部队伍,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进一步增强依法理财、科学理财的能力,将党的十九大精神转化为财政工作实绩,确保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在财政工作中得到扎实落实。  来源:福建省财政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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