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房(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国民航大学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民航大学航空燃料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民航大学航空燃料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TJTF-2025-FW98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晓辉、岳雅娜
项目联系电话:022-60952222、1662277598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民航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津北公路289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老师,022-2409296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天房(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晓辉、岳雅娜,022-60952222、16622775984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15号鑫茂军民园1号楼A座二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中国民航大学航空燃料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TJTF-2025-FW988
3.预算金额:900万元
4.最高限价:900万元
5.采购内容:在采购人有用燃料需求时,向供应商发送用燃料申请,供应商随时为采购人进行供燃料保障。供应商所供应的航空燃料3号喷气燃料须符合国家强制质量标准要求为GB 6537-2018。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6.项目属性:服务
7.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履行过程中供应商供油量达到1500吨或结算金额达到900万元则本合同终止(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8.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10.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开标时间:2026年01月08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当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标明企业规模。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
(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同时也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同时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予以认定。
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5)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规定,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①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包括“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②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为协商当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证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在有效期内。若是自然人投标,需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仅提供单位财务报表即可)。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
①2025年01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税收缴纳凭证等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未到缴纳时间(不足3个月)的新注册的公司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2025年01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等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免缴相关证明文件;未到缴纳时间(不足3个月)的新注册的公司应提供自公司成立起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等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日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供应商须具有《民用航空油料供应企业适航批准书项目单》,须提供证明文件。
(7)供应商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
(8)供应商须具有《民用航空油料检测单位批准函项目单》,须提供证明文件。
二、采购文件获取
1.时间: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月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天房(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15号鑫茂军民园1号楼A座二层)。
3.获取方式:
方式1:现场获取单一来源文件。具体要求如下:(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方式2:网上获取单一来源文件。具体要求如下:(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电汇凭证 。投标人电汇后将上述材料发至tianfangbaoming@126.com,成功提交报名资料且文件费用到账后视为报名成功。我公司将电子版单一来源文件发送至报名邮箱,则完成购买单一来源文件程序。(纸质版邮费到付,采购代理机构不对邮件送达时间和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收款账户名称:天房(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高新区支行
账号:122909949610201
4.采购文件售价:¥500元。
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和时间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8日 9点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6年1月8日 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中国民航大学东丽校区北院北四综合楼(校史馆对面原老校医院)一楼114号会议室
4.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向采购单位递交响应文件(含对响应文件的有效修改、澄清文件)。以传真、电子邮件、电报、电话等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效。
注:洽商地点在中国民航大学进行的项目,供应商须在采购截止时间前至少2个工作日进行入校申请,并将入校人员回执发送至代理机构tianfangbaoming@126.com邮箱,未按照规定时间或未按照要求提交入校申请,导致无法入校的,供应商须自行承担后果。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900.00000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