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征集项目简介:(1)为加强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管理,规范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有关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相关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黑龙江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6年版)》的有关规定,现开展2026年度绥化市本级、北林区、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入围工作。本次征集范围覆盖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发生在绥化市主城区(北林区、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类型包括传统燃油车和新能源车辆。本次采购目的为建立全省统一的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管理机制,通过集中采购降低维修和保养成本,同时实现维修和保养服务标准化和监督管理信息化。(2)各级预算单位可同意执行绥化市主城区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征集结果。如有特殊需求,其他县(市)可自行开展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工作,征集结果全市适用。(3)本次征集不包含特种车辆。
2.方式:供应商有意参加本次框架协议征集,应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https://hljcg.hlj.gov.cn/gpfa-main-web/index),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申请获取征集文件。
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https://hljcg.hlj.gov.cn/gpfa-main-web/index),进入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1)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平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黑龙江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使用供应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数据电文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只需校验证书及签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黑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登录入口的CA办理模块。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3)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4)黑龙江省政府采购技术支持:
400服务电话:4009985566按1
CA及签章服务: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hljcg.hlj.gov.cn/)下载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
2.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前,需先根据黑龙江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在框架协议电子化系统的产品库/服务库中完成响应产品/服务入库。
3.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2、根据对采购人的需求调查,至少需要10家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服务能够满足采购人需求,预估采购数量1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