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盘锦市第二高级中学供电及消防设施改造工程范围:
1.学校食堂室内装修工程
1.1食堂整体室内基础装修相关改造与优化,覆盖就餐区、操作间等全部功能区域;
1.2食堂室内功能布局调整及配套设施适配改造;
1.3食堂内排风、给排水接口、消防设施等与装修相关的配套整合优化。
2.学校室外管网给排水工程
2.1校园室外给水管网整体检测、更新及新增延伸建设;
2.2校园室外排水管网(含雨水、污水)检修、升级及配套设施完善;
2.3室外给排水管网相关附属设施建设、标识及周边环境恢复。
3.食堂综合楼给排水工程
3.1食堂综合楼室内给水系统全区域排查、更新及压力优化;
3.2食堂综合楼室内排水系统(含卫生间、厨房、屋面)检修、更换及降噪处理;
3.3食堂综合楼重点区域(操作间、卫生间、屋面)防水及防渗漏相关改造。
4.学校外网电气工程
4.1校园室外高低压供电线路检测、更新及新增铺设;
4.2室外配电设施(配电箱、配电柜、变压器等)更新、扩容及维护;
4.3校园室外公共区域(道路、广场、绿化带)照明系统更新、增设及智能控制改造。
5.食堂及教学楼改造电气工程
5.1食堂、教学楼室内配电系统(线路、配电箱、开关等)全面排查、更新及扩容;
5.2食堂、教学楼室内照明系统(含日常照明、应急照明)更新、优化及功能升级;
5.3食堂、教学楼消防电气配套系统(报警、联动、广播等)铺设、安装及调试;
5.4食堂专用厨房电器、教学楼多媒体设备等专用电气设施的供电适配改造。
二、保修期限:保质期1年。
三、验收标准: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函〔2017〕603号]执行
验收程序: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函〔2017〕603号]执行
验收报告: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函〔2017〕603号]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四、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日内
五、质量标准:合格
六、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100%。
七、《工程量清单》和《工程图纸》详见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