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心理减压训练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LF0123GZ08ZC71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心理减压训练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项目一览表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含税单价最高限价
(人民币 元/套) |
1 |
心理减压助眠舱 |
16套 |
110,000.00 |
2 |
智能身心反馈训练系统套装 |
16套 |
40,000.00 |
(2)简要技术要求:近年心理普查和调研发现,民警职工焦虑、抑郁、失眠症和职业倦怠突出,夜间勤务影响个人正常生理指标,并导致部分神经功能衰退,为更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状态检测和训练调适,拟采购心理减压助眠舱和智能身心反馈训练系统套装两种产品。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3)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成立生效且采购人支付预付款后 15 个自然日内,供应商应完成交付、安装调试、培训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无。本采购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无。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3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3)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4)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8.成功购买本纸质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缴纳的标书款,视为供应商已成功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符合本条款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7日 至 2023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
方式: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二)获取文件方式:
(1)网上获取文件:供应商可通过代理机构官网“http://www.chinapsp.cn/”点击“登录&报名”后搜索本项目,点击“详情”进入公告页面后再点击右上角的“获取文件”,进行基本信息填写后打印《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加盖公章后上传至系统,进行线上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具体操作指引也可见代理机构官网“http://www.chinapsp.cn/”右边点击“常见问题”)
(2)现场获取文件:供应商可通过代理机构官网“http://www.chinapsp.cn/”点击“登录&报名”后搜索本项目,点击“详情”进入公告页面后再点击右上角的“获取文件”,进行基本信息填写后打印《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加盖公章后,至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进行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
(三)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招标文件1份。如需邮寄(到付),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四)获取招标文件过程问题咨询联系人:李女士/谢女士,联系电话:020-87651688转分机号401/411。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中山大道489号
联系方式:刘警官 020-821337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联系方式:向先生/戴女士 020-87651688-134/1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向先生/戴女士
电 话: 020-87651688-134/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