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X射线参数标定实验
二、项目编号:
三、采购内容:X射线参数标定实验
3.1 项目内容:X射线参数标定机时
3.2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系统光路调试有效时长为120小时,X射线能量4keV-30keV,且连续可调,能谱分辨优于5×10-4@10keV,光强高于3×1011phs/s@10keV,光斑尺寸小于0.5×0.5mm2@10keV。同时束线站提供X射线,后端标定系统可根据标定器件不同进行改动。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无外资参股背景;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标)的采购活动。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2019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
(7)不在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或装备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
(8)符合国家、军队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或其他组织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若非所售产品的原厂生产厂商,应当具备原厂生产厂商的代理资格;五、拟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上海同步辐射光源
六、申请理由:
本项目采购的是大型高亮度X射线光源标定机时,经调研,目前国内在束线能量、强度以及标定系统灵活性上,能够满足要求的仅有上海同步辐射光源。因此申请以单一来源采购机时的方式在上海同步辐射光源开展X射线参数标定实验。
七、公示期限: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有异议的,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逾期将不再受理。递交的异议函及其他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二)具体的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三)异议函需加盖单位公章;(四)联系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人)及联系方式。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工
电话:029-84767243
地址:西安市临潼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