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发展“三美”示范村创建项目(西南片区)(二次)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
5101012021000039 |
二、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发展“三美”示范村创建项目(西南片区)(二次)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包件1:四川红黄蓝广告装饰有限公司蒲江分公司;包件2:四川泽天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供应商地址 |
包件1:成都市蒲江县鹤山街道鹤山南路15号;包件2:成都市青羊区贝森北路1号1栋4层404号 |
中标(成交)金额 |
包件1:297884元;包件2:297940元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服务类:名称:包件1:成都市蒲江县狮子树村、铁牛村“三美”市级示范村设计与安装;包件2:成都市双流区黄水镇花龙村、通江村(社区)“三美”市级示范村设计与安装。服务范围:包件1:(一) 成都市蒲江县狮子树村“三美”市级示范村设计与安装 1、主要工作内容:(1)民风廊打造。(2)文化廊打造。(3)文化广场打造。(4)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打造。(5)标识标牌制作(墙画)。(6)环境整治。(7)相关活动开展。(8)墙绘。(二)成都市蒲江县铁牛村“三美”市级示范村设计与安装 1、主要工作内容 (1)民风廊打造。(2)文化廊打造。(3)文化广场打造。(4)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打造。(5)环境整治。(6)相关活动开展。(7)村史馆成立。包件2:(一)成都市双流区黄水镇花龙村“三美”市级示范村设计与安装 1、主要工作内容 (1)民风廊打造。(2)文化广场打造。(3)勤俭节约标识牌。(4)民俗文化展示墙。(二)成都市双流区(市)县通江村(社区)“三美”市级示范村设计与安装 1、主要工作内容 (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装置 (2)文化廊打造 (3)宣传宣讲党的政策装置 (4)金湾记忆牌 (5)遵德守礼提示 (6)道德红榜 (7)地面提示标语 (8)墙上提示标语服务要求:包件1:(1)投标人须编制完整、有效的总体服务方案。 (2)方案设计要做到设计符合本村整体规范风格的表达方式,通俗易懂地传达主题和内涵,实现与本村场景合理一体化,增强生动性、观赏性、趣味性。 (3)艺术表现方式要力求创新,艺术设计构思要立意准确,构图布局合理,制作工艺先进,艺术感染力强、切合宣传内容与主题。包件2:(1)投标人须编制完整、有效的总体服务方案。 (2)方案设计要做到设计符合对应村(社区)整体规范风格的表达方式,结合当地特色,通俗易懂地传达主题和内涵,实现与村(社区)场景一体化融合,兼顾生动性、观赏性、趣味性、实用性。 (3)艺术表现方式要力求新颖,艺术设计构思要立意准确,构图布局合理,结构牢固耐用、制作工艺先进,艺术感染力强、切合宣传内容与主题。服务时间:包件1:合同签订后45天,包件2:合同签订后45天;服务标准:包件1:1、投标人拟投入的本包项目服务团队不得少于4人,成员应包含项目负责人和技术人员,技术人员应具备实施本项目的相关技术职称。其中项目负责人为项目管理人员,负责管理项目服务团队,与采购人沟通协调。 ★2、投标人应承诺拟投入的项目服务团队成员即为本包件执行团队成员,如成交后执行团队成员与投标文件不一致,采购人可认为投标人虚假响应,采购人有权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并上报财政监管部门,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如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投标人如需更换执行团队成员,需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提供承诺函)。包件2:1、投标人拟投入的本包项目服务团队不得少于4人,成员应包含项目负责人和技术人员,技术人员应具备实施本项目的相关技术职称。其中项目负责人为项目管理人员,负责管理项目服务团队,与采购人沟通协调。 ★2、投标人应承诺拟投入的项目服务团队成员即为本包件执行团队成员,如成交后执行团队成员与投标文件不一致,采购人可认为投标人虚假响应,采购人有权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并上报财政监管部门,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如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投标人如需更换执行团队成员,需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提供承诺函)。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包件1:巫华俊(组长)、陈冬霞、梁青云、董 伟、陈琼(采购人代表);包件2:巫华俊(组长)、陈冬霞、梁青云、董 伟、何世冕(采购人代表)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各包件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100万(含)以下部分乘以1.5%乘以70%计算收取。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包件1:3128元;包件2:3128元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备案号:(2020)3403号,采购品目:其他服务,财政监督电话:028-61882648,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2、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成财采[2019]17号”)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本项目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同时规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为 2万元 。依据《四川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所称较大数额的罚款,非经营活动中公民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2000元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2万元以上;对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5万元以上。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标准低于前款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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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
地址: |
成都市蜀锦路59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028-61888512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正汇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吉泰路666号1栋9层8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28-67171868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谢女士 |
电话: |
028-67171868 |
十、附件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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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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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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