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2月04日赤峰市政府采购中心受赤峰市机动车污染物防治中心委托在内蒙古政府采购网上(http://www.nmgp.gov.cn)发布了便携式不透光烟度计(采购项目编号:赤财购核字(电子)[2020]00018)的招标(采购)公告,因信息录入错误,现在对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原公告中的报名材料说明: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4.1本项目公告及确认参与时间为2020年02月05日至2020年02月20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5:30时确认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在此期间内,需携带《参与磋商确认函》(见附件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由采购人进行现场受理、核对确认参与材料。超过确认参与截止时间再递交的材料,采购人不予接收。
4.2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或“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采购公告中所列的附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
4.3本项目为资格后审,由竞争性磋商小组在磋商现场进行审查。
更正为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4.1本项目公告及确认参与时间为2020年02月05日至2020年02月08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5:30时确认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在此期间内,需携带《参与磋商确认函》(见附件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由采购人进行现场受理、核对确认参与材料。超过确认参与截止时间再递交的材料,采购人不予接收。
4.2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或“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采购公告中所列的附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
4.3本项目为资格后审,由竞争性磋商小组在磋商现场进行审查。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2021年02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