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原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中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1月13日至2021年1月20日 更正为:2021年1月13日至2021年1月25日
2. 原采购文件中的《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的: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说明:
1. 本项目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行业为:仓储业。
2. 投标人认为其为中小企业的应提交本函,并明确企业类型,否则评审时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
3. 投标人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时,应同时提供货物制造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评审时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
更正为: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1. 本项目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行业为:仓储业。
2. 投标人认为其为中小企业的应提交本函,并明确企业类型,否则评审时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