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宁财(采)发[2014]1057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均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4)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查询记录(供应商须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分别截图打印并加盖鲜章)。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项目分包或者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01-15 14:26:37 至 2021-01-22 17:00:00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ningxia.gov.cn)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01-26 15:0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宁夏盛世光大招投标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3号公寓27层)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2021-01-26 15:00:00(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盛世光大招投标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3号公寓27层)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银川市路灯管理处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480号
联系方式: 0951-85085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盛世光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3号公寓27层
联系方式: 0951-6717776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伍荟珍
电话: 0951-8508535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刘东洋
电话: 0951-6717776
招标文件:
代理机构:宁夏盛世光大招投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