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第八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标前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100]LSGC[GK]202001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 称:福州市第八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月13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新增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
更正内容:
原内容:招标文件合同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评标项目 |
评标方法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给予其10%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与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协议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合同金额3%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认定标准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网址: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709/t20170904_8787205.htm )” 。 |
变更为:
招标文件合同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评标项目 |
评标方法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
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的扣除,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否则不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投标供 应商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对所提供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单独分项报价。(2)所投产品凡小型和微型企业(含制造商和代 理商)投标时必须提供投标人和制造商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3)中小企业指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②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 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 标;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 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 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其报价享受6%的价格扣除,但必须提供由省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3、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按规定价格给予10%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与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协议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合同金额3%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联合体视同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认定标准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财政部 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根据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价格扣除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价格扣除的货物是指只由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只由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对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货物项目的,必须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标明具体哪些货物是其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是由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 标的货物),仅有标明部分的货物才能启动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认真审阅招标文件,诚实响应,在投标文件中写明具体哪些货物是由本单位制造,或者由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 标的货物),并对其进行标注。参与评审的专家,应当认真审查,对供 应商所提供的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部分,或者由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部分(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 标的货物),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予以价格抵扣,不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部分,不得进行价格扣除。”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1年1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第八医院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沁园支路71号
联系方式:0591-87053487
2.采 购 代 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北面13层
联系方式:0591-835765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楸
电 话:0591-87053487
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等机构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