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1年度厦门港航道疏浚工程(厦门港东渡港汊航道及航标码头前沿水域一次性维护疏浚)控制价及更正通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200]HC[GK]202008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 称:2019-2021年度厦门港航道疏浚工程(厦门港东渡港汊航道及航标码头前沿水域一次性维护疏浚)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月6日
二、更正信息
1、关于我司代 理招标的“[350200]HC[GK]2020081- 2019-2021年度厦门港航道疏浚工程(厦门港东渡港汊航道及航标码头前沿水域一次性维护疏浚)”项目,经财政审核,该项目最终控制价为“贰佰伍拾玖万陆仟零壹拾叁元整(¥259.6013万元)”。投标报价超过该控制价的为无效投标。
2、“1.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限货物)的价格给予(10%) 的扣除。2.对监狱企业产品(限货物)的价格给予(10%) 的扣除。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 标的货物),对相应货物、工程或服务的价格给予(10%) 的扣除。4.大中型企业与小微型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小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说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和《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统计表》。 (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更改为“1.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2. 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 标的货物),对相应货物、工程或服务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4.大中型企业与小微型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小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说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1年1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更改通知条款如与招标文件中相应条款有冲突的地方请以本更改通知为准。其他内容如在本通知中未体现,则仍以招标文件中的要求为准。电话:0592-5555912,传真:0592-5333807。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港航道保障中心
地 址:福建省厦门市东渡路127号一、二层
联系方式:18506991599
2.采购代 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海沧区海沧街道沧虹路95号第八层B区
联系方式:0592-55559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18506991599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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