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阜蒙县公安局设备及耗材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现场或电子邮件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1月 28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LNGX20201229
项目名称:阜蒙县公安局设备及耗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1包:271900.00元;02包:181435.00元
最高限价:01包:271900.00元;02包:181435.00元
采购需求:
01 包: 现场勘验化验箱、全光谱食品快检设备1台、实验室前处理仪器1套、现场取样工具设备1套、配套检测试剂套装1套、样品保存设备1组。
02 包: 现场无线指纹信息显现采集器3套、多功能现场勘查箱10个、勘查灯10个、采血袋套装10000份、其它现勘补充耗材(详见采购文件)
供货期:10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05日至 2021年01月11 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辽宁省阜新市阜蒙县人民街87号(民富社区)
方式:电子 邮件或现场
2021 年01 月28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 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3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 、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疫情期间,暂不接受现场报名,统一采用线上报名的方式。将“领取招标文件准备材料”扫描后发送至我公司邮箱(fxqgzbyxgs@163.com)(邮箱标题写明项目名称、包号、投标人名称)并电话告知。
领取招标文件准备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
领取招标文件准备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公安局
地址: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民主路147号
联系方式: 13841809554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公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阜新市阜蒙县人民街87号(民富社区)
联系方式: 0418-8257777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公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阜新分公司
账号: 21050169782400000418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昆、 郭娉婧
电 话: 0418-8257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