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建设地点:重庆市渝北区
2.2 建设规模:重庆轨道交通 4 号线西延伸段工程在4号线一期的基础上向西延伸,西起盘桂路站,东至一期工程起点民安大道站,主要沿松石大道-盘溪路-红石路-花卉园西路-金龙路-红锦大道-泰山大道敷设。正线全长10.8km,全部为地下线。设车站9座,全部为地下车站。全线设宏帆停车场一座。线路最大站间距1899.66m,最小站间距748.67m,平均站间距1211m。其中,换乘站4座,分别与3号线、5号线、6号线、环线、21号线和23号线实现换乘。线路沿用4号线一期、二期技术标准,采用As车6辆编组,最高运营速度100km/h。新建主变电所一座,与宏帆停车场合建;不新建控制中心,依托大竹林控制中心。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1093985.88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550000.00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轨道交通4号线西延伸段全线路土建工程、导向标识、轨道工程(含疏散平台)、综合接地、人防工程、环境工程、控制保护区标识标牌设置等;与既有线路的换乘接驳工程;相关市政设施及配套接驳工程;同步实施的工程(如:P+R、剩余空间、上盖物业预留、站内商铺等);招标人要求的为满足开通试运营必须具备的其他工程。以及为完成上述工程所需的临时设施工程、临时施工用地占用及恢复、施工便道、施工用水用电申请及安装、管网迁改及保护、绿化移植及恢复、市政设施拆除占用及恢复、交通组织(含交通设施拆除及恢复等)、专项检测、施工范围内(包括本工程涉及的实施范围和可能影响的保护范围)的建构筑物安全评估、监控、保护、修复及拆除等。根据政府或招标人的要求,实施与本项目接口且需同步建设的其他工程项目。系统设备、联合调试、车辆(含电牵)及信号工程除外。招标人有权对施工范围作适当调整,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示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工期182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